面對不穩定性、不確定性顯著增強的國際復雜局勢,中央提出“六穩”“六保”,將保能源安全提到了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辯證認識國際形勢演變與“兩個一百年”歷史使命的基礎上,在加快能源轉型和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進程中,保能源安全必須要有新思路,必須抓住戰略要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增強保能源安全的主動權,確保“爐子穩穩生在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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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能源安全比以往更為迫切
能源是國家安全的基石、國民經濟的命脈,保能源安全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課題之一。改革開放前,我們秉持“自力更生、自給自足”方針實現了能源工業快速發展;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們強調“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提高能源供給能力,在“和平、發展”時代主題下,充分利用國際資源和國際市場,提高能源供應安全保障能力。新時代,黨中央提出了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要求,通過理念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治理創新,在生產力維度上實現“源-網-荷-儲-用”一體化有機互動,在生產關系維度上實現“產-運-銷-儲-服”高效協同,打造以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智慧互動、良法善治為特征的現代能源體系。
當下,我國正處于“兩個一百年”的重要歷史階段。未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觀念的進步,對于能源的數量與質量必然提出更高要求。中國無法也不會復制金融-軍事霸權支撐的產業空心化模式,不可能一進入高端產業即拋棄低端產業,不可能只要低耗能產業而趕走高耗能產業,必須努力保持世界工廠地位,保持產業完全覆蓋、重心逐步上移的形態。這就決定了在“十四五”及較長時期內,“高耗能”產業效率必須提升,但“高耗能”產業不應盲目抑制,總的能源需求應該控制但仍會保持低速增長,應通過大力發展新能源來提高能源自給率,但一定規模資源與能源的進口不可避免。
在國際能源供需總體寬松形勢下,能源依然是國際化的焦點議題,我國的能源安全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應該看到,很多來自外部的壓力與沖突,本質上只能通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來真正消解。但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如強調糧食安全時講“飯碗必須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保能源安全應明確提出“爐子必須穩穩生在自己家中”,必須提高認識、更新觀念、堅定信心、多措并舉,增強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主動權,以適應“兩個一百年”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對于能源高質量支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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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能源安全必須要有新思路
(一)在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中保能源安全。
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應對外部不確定性的必須之舉。長期看,根本之策是進一步推進本土化、多元化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交通電氣化等油氣消費替代、促進石油消費盡快達到峰值。近期看,仍必須千方百計做好能源國際合作,保證油氣采購通道的安全;同時高度重視油氣資源的戰略儲備體系建設,并保持必要規模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建設,以提高保能源安全的可靠性、先進性、可持續性。
中國糧食安全的保障,既有18億畝耕地紅線為基礎,更有規模可觀的糧儲規模做支撐。反觀能源領域,我國油氣資源規模不足、品質不高,長期勉強擴產保產,不僅成本缺乏競爭力,更直接消耗本土的不可再生資源,埋下真正的能源安全隱患。
中國能源安全應高度重視油氣資源的深度戰略儲備,一是儲備產品,逢低吸納直至180天乃至更長時間;二是儲備資源,境內惜采限采緩采;三是儲備產能,廣泛勘探布局;四是儲備技術,維持全產業鏈;五是儲備人才,鼓勵隊伍走出去。
(二)在數量質量雙并重、高質量發展前提下保能源安全。
要加快推動能源轉型與升級,不走單純依賴煤炭的老路,既要有數量保障,更要有質量提升。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受外部干擾、不存在斷供之憂的可再生能源,將有助于能源結構多元化、本土化、清潔化、低碳化的升級,是保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
按照總書記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勢必需要進一步加快大規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設,并統籌電網和傳統能源做好“軟墊子”。要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繼續推動集中式分布式風電、光伏的投產和并網;要強化電網企業責任、均衡發電主體負擔,挖掘用戶資源潛力,千方百計做好可再生能源的并網、送出和消納工作。
與風電、光伏相比,水電兼具防洪、供水、航運等水資源治理與利用的綜合效益,本身也是一種生態環保工程。過去,由于國家投資能力不足,商業化項目化運作算小賬,造成我國水電“大機小庫”流域庫容遠遠低于徑流的積弊。若能盡快轉變觀念,強化國家治水主體責任,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在西部地區有意識地營建改建系列大庫,不僅可根治千年水患,更可為電力系統多提供10%-15%的優質可調節容量,為風電、光伏等大規模送出保駕護航。要增強戰略定力,“以水利為戰略目標,以水庫為核心載體,以水電為超額補益”;以國家意志推進黃河流域化石能源走廊轉變成綠色能源走廊;推進青藏高原東側南側季風帶水資源隱患治理與利用。
(三)在能源消費強度和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新雙控約束下保能源安全。
2019年底,總書記在《求是》雜志上撰文指出:“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對節約能源資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目前有10多個省份提出難以完成‘十三五’能耗總量指標。這個問題要認真研究,既要盡力而為,又要實事求是。對于能耗強度達標而發展較快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有適當彈性。”變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的“老雙控”,為“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能源消費強度”“新雙控”,將能源安全與能源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符合新時代發展的內在要求。
以“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替代“能源消費總量”,一方面能源消費總量依然是分母,促進節能的宗旨一以貫之;另一方面以可再生能源作為分子,有利于明確發展方向、促進能源質量提升。通過這一個指標,促進各地做小分母、做大分子,起到一箭雙雕的功效。能源消費強度指標在國家整體層面仍表現為“單位GDP能耗”,但在地方及行業分解中應進一步細化為“單位產品能耗”,避免產業空心化,鼓勵真正的技術進步。
(四)在協同發揮市場和政府雙作用中保能源安全。
能源領域資金密集,沒有市場配置資源會導致系統運行效率低下,造成資源浪費;同時,能源領域網絡特性強,與經濟社會關聯緊密,任由行業自由探索,可能造成行業發展供需忽松忽緊、價格大起大落。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凸顯了有為政府的作用,扭轉了理論界對自由市場的盲目崇拜。在駕馭能源轉型、應對氣候變化背景下考慮能源安全,必須協同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雙作用。
總之,保能源安全要有新思路,必須立足于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堅持數量和質量雙并重,用好強度和可再生能源占比新雙控手段,發揮好市場和政府雙作用,提高認識,理清思路,狠抓落實。這樣,“爐子才能穩穩生在自己家中”,才能恒久“生在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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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能源安全必須抓住戰略要點
(一)節能提效是保能源安全的戰略基礎。
節能是能源安全、環境安全和氣候安全的要素,提升能源效率是全球經濟有效和安全轉型的關鍵。我國節能和提升能效潛力巨大,應進一步充分挖掘。譬如,在煤炭消費領域,按照專家王慶一的分析,煤電裝機容量10.1億千瓦,發電煤耗降至289克標準煤/千瓦時,可節煤4.17億噸;鋼鐵、建材、化工單位產品煤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可節煤4.2億噸;燃煤工業鍋爐采用高效、低排放的煤粉爐,熱效率可由65%提升至90%,可節煤1.4億噸;居民和服務業燃煤爐灶采用熱效率70%以上的新型爐灶,可節煤2.1億噸。除此之外,工業、建筑、交通領域也有巨大節能潛力。
抓好節能提效這一戰略基礎:
一是要加大宣傳,引導全社會牢固樹立節能提效是“第一安全經濟清潔低碳能源”的理念;在結構節能、技術節能、管理節能的基礎上,強化“文化節能”,建立從內心注重節能的文化氛圍;
二是要轉變發展方式和消費方式,從追求速度和體量轉向追求質量和效率,堅決抑制不合理需求,杜絕浪費之風;
三是將能源主管部門明確為國家節能主管部門,將節能與能源的生產、供應、消費等全環節統籌考慮、閉環管理。
節能和提高能效的關鍵手段是要完善并建立能源新雙控制度,落實各地方和各部門的責任、嚴密考核。能效提升要高度注重區域、產業、行業間的協同,瞄準全局性的用能優化、挖掘整體性的節能潛力、提高總體能源利用效率,強調工業、建筑、交通和能源跨領域的深度耦合和系統優化。而單位GDP能耗強度目標,宜進一步細化為具體產業、具體產品的單位產出能耗指標,壓減調結構的空間,規避產業空心化風險,激勵真正的節能降耗技術進步。
(二)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保能源安全的戰略支撐。
截至2019年底,我國風電裝機容量達2.1億千瓦,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2億千瓦,已翻番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面對一個時期以來棄風棄光現象嚴重的局面,政府部門和電網調度機構通過嚴格控制棄風棄光嚴重地區的風電和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優化可再生能源系統調度運行、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監測評價制度等措施,使得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得到較好解決。2019年全國平均棄風率、棄光率分別為4%、2%,在比2016年裝機規模增長40%的情況下,分別下降13和8個百分點。通過在實踐中不斷摸索,我國在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促進上網消納方面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基礎。
總書記提出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和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勢必為我國新能源發展提供更加強勁的動力。“十四五”期間,無論從資源、技術,還是經濟性上,我們都具備更大力度發展風光能源的條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完全可以扭轉能源安全被動局面。
目前,分布式光伏和風電已經實現用戶側平價,集中式光伏度電成本已可以降到0.2元以內,陸上風電度電成本降到0.25元以內。特別是光伏,無論是光照資源、荒漠土地儲備,還是原材料、制造業產能和技術進步等都已經幾乎完全沒有瓶頸。大力發展光伏,既可優化能源結構加快能源獨立,又可拉動能源新基建,進一步強化我國光伏制造業優勢。
推動可再生能源跨越式發展,需要統籌各類能源、各地能源、城鄉能源協調發展。可再生能源是能源戰略轉型本土化、多元化、清潔化、低碳化的重要支撐,但其自身離不開電力系統可調節能力的支撐,如發展儲能電池、燃氣機組、抽水蓄能、大庫水電、煤電靈活性、電網延伸、需求側管理(響應)等,將傳統能源和儲能轉變為“軟墊子”,支撐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要堅持西部集中式開發和東部分散式開發相結合,電從“身邊來”和“遠方來”相結合。促進城鄉能源一體化發展,重點要與解決困擾農村的秸稈、畜禽糞便、污泥污水等生物質資源能源化綜合利用結合起來。因此,發展可再生能源,關鍵是做好系統性的戰略規劃,而絕不能僅僅盯在單一領域的投資或補貼競爭。
(三)科技創新是保能源安全的戰略驅動。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科技決定能源的未來,科技創造未來的能源。科技創新在能源革命中起決定性作用,必須擺在能源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通過創新才能加快能源革命進程,加快能源低碳發展進程,加快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進程,進而實現“爐子穩穩生在自己家中”。能源轉型的物質基礎是真實的技術進步與技術突破,支撐條件則是公共政策及其帶動的資本市場。能源公共政策轉型,需要從發展型政策體系轉向技術型政策體系,從主抓規模和速度轉向統籌政策資源、著力推進技術進步。國家應逐步壓減存量補貼、提高技術門檻、引進市場競爭,同時發揮體制優勢集中力量技術攻關、減少能源產業鏈上的卡脖子環節。
未來能源系統是充分利用“云、大、物、移、智、鏈”等新技術,促進能源生產和需求的有效匹配,實現橫向多能互補、縱向“源網荷儲”高效互動,保證可再生能源高占比的智慧能源系統。智慧能源系統能夠使電力能源系統成為一個協同彈性的有機整體,新能源消納能力更強、安全性更高。要抓緊建立智慧能源技術標準體系,開展一批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的試點示范項目;要基于電力與能源市場的多種智慧能源商業模式蓬勃發展,探索形成開放共享的智慧能源生態環境。
發展智慧能源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大力發展虛擬電廠,聚合分散在“源-網-荷-儲-用”的靈活性資源,大大提升整個電力能源系統的彈性。當前,我國可供發展虛擬電廠的資源量非常雄厚。其中,可控負荷資源5000萬千瓦以上,分布式電源規模超6000萬千瓦,用戶側儲能規模約100萬千瓦,電動汽車接近600萬輛(每輛按5千瓦計算,相當于3000萬千瓦儲能),且這些資源都還在快速增長之中。有效聚合現有的分散資源,相當于建設140臺百萬千瓦煤電機組,完全能夠滿足“十四五”電力負荷增長和削峰填谷需要。應盡快啟動虛擬電廠頂層設計,明確能源主管部門牽頭建設虛擬電廠,出臺《虛擬電廠建設指導意見》,積極培育“聚合商”市場主體,建立虛擬電廠標準體系;加快完善激勵政策和市場化交易機制,豐富虛擬電廠激勵資金,加快完善虛擬電廠與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的銜接機制。
(四)體制機制創新是保能源安全的戰略保障。
當前,我國保能源安全形勢緊迫,任務艱巨。為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保能源安全、加快能源轉型、實現“兩個一百年”偉大目標,必須把能源提到與糧食、金融同等的戰略高度,盡快建立健全與能源第一大國相符的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我國目前能源管理職能高度分散、管理機構級別偏低的現狀,重規模速度、輕技術進步的政策體系慣性,不能適應新形勢、承擔新使命。
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靠體制革命。能源消費革命、供給革命和技術革命需假以時日,但體制革命屬理念變則立竿見影、思想通則一通百通。當前能源發展改革頭緒千萬條,強化政府能源管理機構、壓實部門管理責任是第一條,惟此才能綱舉目張、事半功倍。總書記強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個動態過程,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是一個動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
實現能源體制革命,關鍵是部門職能整合。優化能源管理體制,必須克服盲目自滿、故步自封、再等等看的思想。要果斷行動,改變能源管理權責交叉、疊床架屋、職能分散、九龍治水現狀,整合散落在各部委涉及能源的權責,如能源投資、核準、政策、標準、體改、價格、安全、環保、科技創新、城鄉能源統籌等,應盡快組建國家能源總局,適時改組為能源部。能源管理部門統籌能源供給與消費、國內與國際,對能源發展和改革負總責,落實保能源安全戰略舉措,確保“爐子穩穩生在自己家中”。
能源體制革命,要調動地方積極性。能源安全和能源轉型的核心是要發展分布廣泛、能量密度小的可再生能源,必須充分調動地方和廣大企業積極性;必須打破傳統的煤電油氣單一“軍種”、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格局;必須挖掘數字經濟潛力,大力發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建立起以用戶為中心、統籌規劃、協同優化的現代能源體系。中央政府部門連同中央企業,要步調一致地推動“放管服”改革;要整合園區供電、供熱、供氣的特許經營權為“綜合特許經營權”,具備條件的可拓展到供水、污水、垃圾處理等,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上層次。
(吳吟系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王鵬系華北電力大學教授,王冬容系國家電投集團高級經濟師;浙江財經大學研究員李陽、人民大學教授吳疆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