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國內,自國內風電、光伏分別于2009、2013 年實施標桿電價制度(FIT)以來,國內新能源產業飛速發展。截止 2016 年底,全國風電、光伏累計裝機分別為 14864、7742 萬千瓦,分別占總裝機量的 9%、4.7%,年發電量分別為 2410、662 億千瓦時,分別占到全部發電量的 4%、1%。
國內風電發電占總發電量比重持續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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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光伏發電占總發電量比重持續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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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國為什么在此時選擇嘗試推出綠證政策呢?究其原因,在于近年來國內新能源裝機的快速增長導致 FIT 政策的弊端集中顯現,補貼拖欠、棄風棄光的現象愈演愈烈,嚴重影響到國內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行業亟待引入新的政策加以輔佐,以保證后期國內可再生能源的健康發展。
首先,為搭配標桿電價制度的實施,我國于 2007 年出臺《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制度,附加電價征收面向除農業用電以外的省級及以上電網企業服務范圍內的電力用戶。
隨著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需求的增加,我國分別于 2012、2013 和 2016 年三次上調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的征收標準,可再生能源附加費從最初的 0.4 分/KWh 調整至 1.9 分/KWh。
我國可再生能源附加費持續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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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雖然可再生能源附加費持續上調,但在風電、光伏裝機持續快速增長的背景下,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日益擴大。根據能源局數據及我們估算,2016 年底國內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規模已超過 700 億元。
在當前國內降低工業企業成本的整體背景下,持續上調可再生能源附加將面臨較大壓力,為解決國內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問題,如何實現補貼資金的“開源”將極其重要,而綠證政策正是其中一項重要手段。
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規模持續上升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