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媒報道,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在18日的例行會議中,把設置使反應堆安全殼內水循環流動以冷卻反應堆的新裝置規定為義務,作為與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及柏崎刈羽核電站(位于新潟縣)相同的“沸水型”反應堆的重大事故應對措施。會上批準對新安全標準進行修改。今后規制委員會將公開征集意見,力爭年內正式決定。
據日本媒體7月20日報道,東京電力公司7月1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了首次使用水下機器人拍攝到的福島第一核電站3號機組內的具體狀況。機器人拍攝到的水下畫面顯示,3號機組受損嚴重,但熔落的核燃料并未被發現。此外,本應在壓力容器下方供作業用的腳手架向下墜落,很可能是從壓力容器中噴射出的高溫核燃料殘渣使其熔化所致。東電分析稱,安全殼內的冷卻水位有6.4米深,核殘渣也很可能流到了安全殼底部。
通過規定為義務,東北電力公司東通核電站(青森縣)及女川核電站(宮城縣)、日本原子能發電公司東海第二核電站(茨城縣)、北陸電力公司志賀核電站(石川縣)、中部電力公司濱岡核電站(靜岡縣)、中國電力公司島根核電站(松江市)等正為重啟而接受審查的沸水型反應堆也將被要求設置新冷卻裝置。
沸水型反應堆存在安全殼較小,若因事故而喪失冷卻功能,內部溫度及壓力易升高的缺點。設置新裝置旨在防止引發安全殼破損的溫度上升等情況發生。
據規制委員會稱,新裝置的運作機制是將積蓄在安全殼內的水引到外部冷卻,再向內部注水進行循環。委員會稱,重大事故時將啟動該循環冷卻裝置,若出現事態無法平息的情況,將使用釋放安全殼內部蒸汽的“帶過濾器排氣設備”。
有關新冷卻裝置,東電在柏崎刈羽6、7號機組的審查過程中介紹了設置方針。規制委員會肯定安全性提升,表示為讓其他沸水型反應堆采用該裝置,將使其反映到新安全標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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