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離不開獨立權威的監管,更需要全社會公開、透明、有效的監督和參與。隨著安全目標重返社會,在政府、工業界和社會之間應建立并通過“第三方”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社會轉型期的核安全新要求
當前,中國核電技術及安全標準已經走在世界前列,但項目建設尤其是內陸核電卻面臨著諸多社會問題,這除了核安全具有“技術的復雜性、事故的突發性、處理的艱難性、后果的嚴重性、影響的深遠性、高度的社會敏感性”等特點外,還與當前中國社會轉型期的大背景密切相關,公眾在關注“社會財富”的分配時也開始關注“社會風險”的分配。
世界發展史表明,國家或地區人均GDP處于1000美元~3000美元時,往往是資源、環境、公共衛生、效率、公平等社會矛盾最為嚴重的時期,是矛盾的“凸顯期”。跨越“凸顯期”,美國用了20年,法國用了17年,聯邦德國用了13年,韓國用了10年,日本用了9年,期間都曾出現過重大社會問題。而我國只用了從2003年到2008年的5年時間,至2013年我國人均GDP又翻一番達到6767美元,2014年約為7485美元,按“十三五”期間經濟增速為7%預測,到2020年人均收入有望達到1萬美元。
在我國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繼而向信息社會以近乎“神話”的速度高速發展的過程中,社會結構平衡難度加大,群體性事件頻發,“鄰避效應”嚴重影響了國家重大項目決策。我國社會轉型除了具有時間短、速度快的特點外,轉型期的媒體生態也發生了重大變革。“人人都是通訊社、個個都有麥克風、事事都有話語權”的“全民全媒”時代已經來臨。
以數字技術為基礎,以網絡為載體進行信息傳播的新媒體徹底改變了受眾在信息傳播中的被動地位,但同時輿論雜音也開始日漸增多。如何運用新媒體化解社會風險對當前中國社會尤為迫切。習近平總書記早在2015年5月中旬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就提出“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將成重點團結對象,并要求“加強和改善對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建立經常性聯系渠道,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
建立技術和社會普遍接受的“安全目標”
世界三次重大核事故后,核電是不是“必要的惡魔”,核電到底“安不安全”,“多安全才是安全”,“內陸核電應不應該建設”等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的思考和探索。道理總是越辯越明,這些爭議對核安全是大有裨益的。
“相信技術進步和無風險核能,體現的是科學理性;對核能的風險表示擔憂,是社會理性的體現。我們究竟應該怎么做,才能使社會理性不空洞,或者使科學理性不盲目呢?”福島核事故一個月后,文匯報記者田曉玲采訪“風險社會”理論的創始人、德國著名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UlrichBeck)時說了這樣一段話。
在筆者看來,這需要建立一個技術與社會都能接受的衡量尺度,單純的技術性尺度解決不了核安全的根本問題,解決不了公眾認識問題。
日本福島核事故后,美國核管會在《為在21世紀增強核安全的建議》中總結說,兩個千分之一的安全目標“即使提供了對人員的充分保護,但向環境的大規模放射性釋放也是內在的不可接受的。”
的確,1986年美國核管會的核電廠“安全目標”只提出了人員保護的問題,沒有提出環境保護的問題。因此,建立技術和社會普遍接受的“安全目標”是解決當前分歧的根本所在。
“遲早要回答這個問題。美國的標準是兩個千分之一,那我們定多少,萬分之一?百萬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對這個量化目標達成社會共識就可以。”時任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二司副司長湯搏指出。
全社會監督參與才能真正保障核安全
“環保部門要深入研究互聯網和新媒體的運用規律,做到重大問題不缺位、關鍵時刻不失語。進一步加強與公眾、與社會的交流與溝通,溝通交流不能聽不得逆耳之言。”時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在首屆全國環境互聯網會議上的講話對在新媒體背景下開展核安全的公眾溝通非常有指導意義。
《中國核安全文化政策聲明》倡導對安全問題嚴謹質疑的態度,這種態度不僅存在于技術理性中,也要體現在社會理性中。通過與“反核”人士或有質疑意見的人士溝通,傾聽不同的聲音、尊重反對的意見,換位思考,咨諏善道,察納雅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對于提高核安全水平、避免重大決策失誤都有重大意義。
時任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郭承站指出,我國核電發展面臨的不是技術問題,不是資金問題,也不是安全問題,而是公眾認知問題。如何加強與公眾溝通、創新溝通方式、增進互信,將是核電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溝通,我們必須敞開胸懷、熱情主動,建立有效地溝通機制,進行建設性的溝通。如設立局長郵箱,征集不同意見并及時進行回復;定期召開座談會對一些熱點問題進行深入討論,找出分歧,求同存異。
同時,還要廣泛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及時推動信息公開及公眾參與,對留言與咨詢進行梳理,請專業人士進行研究、分析和研判并積極回復,對于經過論證是科學合理的應及時納入核安全工作中。與“大V”們加強線上線下聯系,取得理解,形成互動,讓關心核安全的人士都能把他們的熱情和力量納入核安全建設中,同時也讓他們感覺到尊重,形成互信的基礎。
只有這樣,才能將習近平總書記“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包容差異,盡可能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約數”的指示落實到核安全的統一戰線中。
核安全離不開“嚴之又嚴,慎之又慎,細之又細,實之又實”獨立、權威的監管,但同時也必須善用社會的力量,只有在全社會公開、透明、有效的監督和參與下,才能避免“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才能真正實現“環境保護的社會共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