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更好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民生需求,近日公安部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讓改革措施惠及更多群眾。
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無錫、濟南、深圳5個城市試點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目前,5個城市已發放新號牌7.6萬副,試點進展順利、效果良好,受到群眾普遍歡迎。
按照公安部統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個試點城市推廣應用基礎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長春、福建福州、山東青島、河南鄭州、廣東中山、廣西柳州、重慶、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個城市啟用新號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啟用外,各省(區)至少還有1至2個城市啟用新號牌;2018年上半年,全國所有城市全面啟用新號牌。
據悉,新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全部核發新號牌。新號牌啟用后,對辦理新能源汽車注冊登記、轉移登記的,將全部核發新號牌。群眾可通過計算機隨機選號、網上自編自選方式選號,其中,計算機隨機選號實行“50選1”。在用新能源汽車自愿換領新號牌。對已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自愿換領”原則,由車主自主選擇是否換領新號牌。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