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廣州將建成國際級“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集聚區。3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布《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廣州將力爭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車整車年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以上,新能源汽車實現總產值超1000億元。
在產業發展方面,廣州將著眼新能源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發展方向,新能源汽車整車研發、設計、制造及產業整合發展能力逐步增強,整車產品種類不斷豐富,產品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進一步提升。力爭到2020年底,年營業收入超百億元的整車企業2—3家,全市新能源汽車整車年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車專線年產能達20萬輛,實現總產值超1000億元,基本建成國際級“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集聚區。在充電基礎設施方面,《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構建起以專項規劃為指引、各項配套政策完備、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控管理到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基本實現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電服務,力爭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7萬個,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10萬個。
具體內容如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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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辦函〔2017〕26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25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和《廣東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經信委轉發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粵財工〔2017〕27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產業競爭優勢,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和工作部署,立足我市汽車產業基礎和市場優勢,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繼續推進節能汽車發展,積極探索“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試點。強化要素資源保障,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關鍵零部件企業提升技術水平,不斷增強產業創新力與競爭力。加大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健全政策體系,引導商業模式創新,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先進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進產需互促,實現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產業發展與推廣應用相結合。發揮我市汽車產業基礎好、產品種類齊和技術性能強的優勢,進一步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提升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注重加強品牌建設,不斷提升產業綜合實力。繼續通過推廣應用拓展市場,重點培育私人消費市場,進一步擴大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激活市場需求潛力,實現產業與消費良性互動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加強政府統籌與指導,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聚集科技、人才、資金、土地等要素資源,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和引導市場消費,加快規劃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市場環境,完善財政補貼審核撥付機制,視市場、技術發展情況,對車輛購置的財政補貼逐步退坡。加強應用監管,有效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加快構建以產業鏈企業之間風險共擔、合作經營為主,以政府扶持、財政補貼為輔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模式。
——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指引,推動企業創新發展,把技術創新作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力,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影響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和品牌。有效利用全球資源,大力引進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優勢企業、一流技術和高端人才,開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鼓勵企業與世界前沿技術接軌,加快實現資源整合和共贏發展。
——堅持整體統籌與重點突破相結合。不斷優化頂層管理設計,強化我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職能,圍繞加快推進“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發展,進一步增強政策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著力扶持企業突破核心技術,加快推進產業化進程。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重點投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加大公交、出租、物流、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確保落實省下達的目標任務。
(三)工作目標。
力爭到“十三五”末期,我市在新能源汽車整車、關鍵零部件發展及推廣應用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環境進一步優化,基本建成國內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水平高、配套設施完備、推廣應用效果顯著的新能源汽車發展示范區。
——產業發展。著眼新能源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發展方向,我市新能源汽車整車研發、設計、制造及產業整合發展能力逐步增強,整車產品種類不斷豐富,產品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進一步提升。動力電池(包括原材料、電芯、成組和電池管理系統)、電機、電控、汽車電子和充電配套設備等關鍵零部件產業化步伐加快,智能網聯技術與新能源汽車融合發展取得重大進展,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動力電池回收、汽車后市場等配套服務能力增強。到2018年底,初步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鏈,新能源汽車整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掌握電池系統、電機系統、電控系統、汽車電子和輕量化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力爭到2020年底,年營業收入超百億元的整車企業2—3家,全市新能源汽車整車年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車專線年產能達20萬輛,實現總產值超1000億元。基本建成國際級“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集聚區。
——推廣應用。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市場氛圍進一步形成,積極探索并有步驟地推動車輛應用和充電的共享經濟發展,全面推進公交電動化,各相關領域實現新能源汽車規模化、商業化應用。出租、公務及環衛、郵政、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和使用率不斷提升,社會租賃成為公共服務領域的有效補充,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有較大提升。進一步營造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氛圍,實現新能源汽車產業與推廣應用的互動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監管和安全應急管理水平穩步提高。到2018年底,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累計達10萬輛以上,其中,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約1萬輛,私人和租賃等領域約9萬輛。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累計達20萬輛左右,其中,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約3萬輛,私人和租賃等領域約17萬輛。推廣應用工作繼續保持國內領先。
——充電基礎設施。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構建起以專項規劃為指引、各項配套政策完備、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控管理到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基本實現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電服務。力爭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7萬個,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10萬個。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