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9.2萬和9.1萬輛,同比分別增長85.9%和106.7%。1-10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51.7萬和49萬,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45.7%和45.4%。由此可見,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勢頭依然良好。但是,時至四季度,明年政策如何調整,就成為業界非常關心的問題。
今年1~2月,由于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造成一時間沒有符合補貼政策的車可賣的局面,對今年新能源汽車的開局造成不利影響。因此,為避免再出現這一情況,冒昧對明年初補貼政策的調整,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是不要再調整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技術條件。雖然,今年初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技術條件,其出發點是為了促進技術進步,而且,也有實際的技術進步作為背景。但技術條件調整后,所有準入產品的試驗和認證過程都要重做,不但費時費力,而且一定會造成準入產品的斷檔。在當前補貼大幅減少,市場規模迅速擴大的背景下,推動產業的技術進步,應該主要由市場發揮作用,由顧客選擇來推動技術進步。筆者以為,權衡利弊,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技術條件以不改變為好。
第二,按照過去的承諾實施補貼額的退坡。之所以提出這個建議,是因為聽說由于新能源汽車發展速度超出主管部門預期,造成補貼金額會超出預算,因此主管部門有加大退坡比例的想法。筆者認為,政府應該言而有信,不應該因為預算不足而調整補貼金額。企業的產品規劃,是根據市場條件作出的,包括市場所需求的技術水平、補貼的額度、可能的成本和售價。補貼額度不按計劃進行,會打亂企業節奏,影響產品的銷售。
第三,不要求地方政府再對產品進行補貼,而讓地方政府把補貼主要用于充電樁建設和充電運營。提出這個建議很糾結。地方補貼確有促進市場發展的一面,但是地方補貼的副作用是地方保護。兩者相權,還是認為去除地方保護更為重要。沒有了地方補貼和地方保護,地方政府也就不需要再制定自己的小目錄,這樣還可以大大縮短產品進入市場的時間。多說一句,國務院早已三令五申不允許地方保護,而地方政府還在這樣做,是不是不符合十九大的精神?
另外,有關主管部門正在進行的多個補貼目錄合并,以及補貼與使用里程掛鉤辦法的優化,也希望盡快出臺。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