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日前通報了貴州省安順市煤礦重大事故。通報稱,事故發生后,貴州省政府及時啟動問責程序,已責令有關地方政府按程序給予普定縣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事故發生地貓洞鄉鄉長停職檢查,縣安全監管局局長、煤炭局局長、貓洞鄉副鄉長撤職的處分。
5月13日21時40分,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遠洋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1人死亡、5人受傷。通報稱,該礦屬技改整合礦井,由原三合、龍場、普安聯營3個煤礦整合而成,技改整合后設計生產能力15萬噸/年。事故發生前,技改工程尚未竣工。
通報指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該礦在原龍場煤礦非技改區域老系統內非法組織生產,以掘代采,放炮引發煤與瓦斯突出,造成作業人員窒息死亡。當地公安機關已控制該礦礦長、生產副礦長等人,凍結了該礦銀行賬戶,正在采取措施追捕該礦實際控制人、總工程師等2名逃匿者。
經初步核查,該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非法組織生產。該礦采取欺騙手段,向縣煤炭局申請在原龍場煤礦副井(技改保留井筒)內進行排水及清理巷道,但實際在井下老系統內布置了8個作業點,非法組織生產,事故發生前已非法出煤3000余噸。
二是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實。該礦未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未安裝礦井瓦斯監控系統;在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在具有突出危險性的M0煤層進行采掘作業。
三是安全監管不到位。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該礦非法組織生產的行為未及時發現和制止。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