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期連續發布與“風光消納”相關的消息。繼10月31日公布2017年前三季度風電并網運行情況之后,又于11月13和14兩天先后發布了《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及《關于2017年前三季度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前三季度棄風“雙降”,棄光“單降”
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2017年前三季度,全國棄風率和棄風量雙雙同比下降。而《通報》顯示,與棄風“雙降”相比,棄光只做到“單降”——今年前三季度棄光率同比下降4個百分點,棄光量上漲了14億千瓦時。
14億千瓦時棄光量意味著什么?綠色和平根據官方發布的火電排放數據估算,這一規模的棄光電量相當于排放了115萬噸二氧化碳和1162噸大氣污染物,約造成1.8億元人民幣的環境和健康損失。
風光發電
對光伏市場來說,即使按照較低的光伏資源區價格估算,14億千瓦時棄光造成的光伏企業損失也高達9億元人民幣。另外,盡管棄光率總體下降4%,但甘肅和新疆的棄光率分別為20.9%和21.9%,沒有達到《方案》提出的“棄光率降至20%左右”的目標。
配額制對可再生能源消納助力幾何?
如何才能進一步緩解棄電現象?《方案》和《通報》都提出要“促進跨區域輸電”。前者指出要“將送端地區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與受端地區壓減燃煤消費相銜接”,后者建議受端地區“要主動與可再生能源送端地區對接,將本地區騰出的電力市場空間優先用于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
受端地區能不能真正落實壓減燃煤、接受更多送端地區的可再生能源,很大程度上要看有沒有約束機制。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本應該是這樣的一個約束機制。
然而,目前《方案》里提到的配額制僅確定了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目標,同時明確責任由地方電網、配售電企業以及電力生產企業共同承擔。此次《方案》并沒有將地方政府列入考核對象,僅僅建議送受兩端的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對接。這不禁讓人擔心,不對地方政府進行約束考核的配額制能否完成被賦予的使命?
另外《方案》里雖然提到要推進市場化交易來促進送受端的銜接,但是這種交易如何才能通過真正市場化的手段,既保證受端地區除了行政約束之外也有足夠的經濟激勵提高接受意愿度,又保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利益?
投資預警機制升級?
今年年初,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7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通過對風電開發完成情況、政策、棄風情況、交易情況等做加權平均(其中棄風率的權重是30%),得分達到紅色預警標準的省(區)將不得核準建設新的風電項目,同時新疆、酒泉風電項目也暫緩建設。
而此次新發布的《通報》里進一步規定,今年所有棄電率超過5%的地區,只要與去年相比棄電率上升幅度較大,將統統停建、緩建或者核減建設規模。盡管“上升幅度較大”、“視情況”采取措施等措辭仍然比較模糊,但對比之前的預警機制,仍然可以視為一次升級。
在這個新的預警標準下,哪些地區有點“懸”呢?從前三季度的數據看,棄風率超過5%的地區有河北(7%)、山西(8%)、內蒙古(14%)、遼寧(7%)、吉林(19%)、黑龍江(12%)、甘肅(33%)、新疆(29.3%),對比2016年全年,這些地區前三季度棄風率有所下降,但第四季度不多加把勁的話,很有可能成為升級版“紅警”下被“執行措施”的地區。
另外,此次升級的預警系統將光伏發電也納入進來。也就是說,在光伏電站開發市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沒有正式出臺的情況下,如果今年棄光率超過5%且相比去年漲幅較大,該地區光伏發電的建設規模也會受限制。
2017年前三季度棄光率高于5%的地區有陜西(6.8%)、甘肅(20.9%)、青海(5.5%)和新疆(21.9%)。跟2016年相比,除了陜西目前都有所下降,但第四季度仍然是一道“坎”。
供暖季堪憂,燃煤是禍首
由于供暖季的熱電聯產會使得煤電進一步擠占風光發電的空間,因此盡管前三季度略有成效,但完成全年的“有效緩解棄風棄光狀況”任務仍然頗有壓力。
所以,此次發布的《通報》其實是在用更大的篇幅對第四季度艱巨的任務進行專門部署,特別提出“冬季的任務難度大,部分地區的棄風棄光情況可能反彈”。這從2016-2017的各地區季度棄風率趨勢中就可以看出——棄風率在前三季度顯著降低的地區,都免不了在第四季度和來年第一季度的供暖季出現“回彈”。
有研究數據表明,燃煤供暖導致的空氣污染使中國北方人民的平均預期壽命比南方少了3.1年。另據報道,北京2017年的霧霾治理資金達到180億元人民幣,而2017年前三季度因為棄風棄光造成的環境健康損失約為44億元!
可見,一面花大力氣治理霧霾,一面因為棄風棄光現象導致清潔能源的浪費。綠色和平由衷希望風光替代煤炭的步伐再快一些,讓冬天風光依舊在,霧霾不再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