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開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推進公交電動化工作方案》和 《關于加快廣州市公交充電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廣州市公交電動化工作的有關目標、任務和要求。方案中提出,2017年至2018年將建設公交充電樁4960個,確保車輛運營與充電基礎設施相匹配。
制訂財政補貼辦法
《工作方案》提出,從2017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100%推廣使用純電動車,力爭在2018年底前實現公交電動化,并從車輛采購投放、充電樁建設、財政補貼、車輛技術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措施。
組織市公交集團(籌)對公交電動化商業模式進行研究,在資金測算等工作基礎上,探討有關融資方式,選取符合實際情況、可持續發展的商業運營模式,解決短期內資金壓力大的問題。同時研究制訂新能源公交車財政補貼辦法,落實新能源公交車輛購置、充電樁建設、用電增容等財政補貼資金,扶持公交企業加快推進公交電動化工作。
《工作方案》同時要求提高純電動公交車的技術保障能力。純電動公交車的推廣使用中,充電基礎設施和配套電網的建設是必要的基礎條件。經初步統計,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全市共建設完成公用、專用充電設施12500個,已初步建成一定規模的城市充電服務網絡。
推進公交充電設施建設
《工作方案》中明確,由市工信部門將公交電動化配套充電設施納入全市充電基礎設施規劃,根據市內現有變電設施和公交車輛的分布情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進行擴容、增容改造,并按照樁車比1:2的原則,同步組織推進公交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工作,確保車輛運營與充電基礎設施相匹配。
《實施方案》中則進一步明確,根據全市新增純電動公交車數量,配套建設公交充電設施。2017年至2018年共建設公交充電樁4960個,其中2017年力爭建設完成充電樁1217個,2018年力爭建設完成充電樁3743個。
根據“車充聯動”原則,按照區域和公交車經營主體,分三類確立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主體。一是市屬國有公交車配套充電設施由市公交集團和廣州供電局合資組建的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公司負責;二是市中心區民營公交車配套充電設施由所屬公交運營企業明確投資建設運營主體;三是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公交充電設施由相關區政府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參照市級做法,明確投資建設運營主體。
《實施方案》還提出,充分利用現有公交站場用地建設充電設施、建設一批路邊充電設施、規劃新建一批大型綜合性公交場站并同步建設充電設施等5項措施,充分挖潛和保障公交充電設施建設用地,解決“用地難”的問題。同時要求所有公交充電設施均需接入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公交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