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記者從山東煤礦安監局了解到,今年1-11月份,山東煤礦安監局共追究責任145人,其中,建議給予撤職處分18人,建議給予警告以上處分127人。同時對工作差距較大、問題較多的61名煤礦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據了解,山東煤礦安監局改變以往僅對事故追責的理念,堅持將隱患追責挺在事故查處前頭,制定了安全責任監察辦法和責任清單,明確了企業董事長、煤礦礦長等18個主要崗位和17個重要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對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產生事故隱患的,照單追責。
大眾網之前報道稱,截止2017年11月,山東已經連續35個月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連續76個月未發生重大以上事故。2013年以來,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始終保持在0.1以下。按照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中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降到0.138的目標,山東已經提前7年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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