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推廣應用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近日正式印發實施,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廣西所有城市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屆時將對辦理注冊登記、轉移登記、轉入及補換領機動車號牌業務的新能源汽車核發專用號牌。這意味著,明年起南寧市的新能源汽車車主可根據自愿原則,為其已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換發專用號牌。
為更好區分辨識新能源汽車,2016年起,公安部啟動了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式樣設計和試點工作。新號牌式樣體現“綠色、環保、科技”寓意,以綠色為主色調,增加了專用標識,采用新式樣、新材料、新工藝以及新的防偽技術,既可實現區分管理、便于識別,又能彰顯新能源特色、技術創新。
按照公安部統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個試點城市推廣應用的基礎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長春、福建福州、山東青島、河南鄭州、廣東中山、廣西柳州、重慶、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個城市啟用新號牌;2018年上半年,全國所有城市全面啟用新號牌。
為此,《工作方案》明確,要升級完善廣西交通管理信息系統,調整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細化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管理制度,落實新能源汽車差異化管理措施,對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3類國產和進口的大、中、小型新能源汽車核(換)發專用號牌。
《工作方案》還要求,全區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定期開展政策落實情況總結和政策效果評估,積極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相應的政策和措施,確保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推廣應用能夠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服務經濟社會大局、滿足群眾的出行需求。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