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機中心”)發布的《油耗整改審查情況通報》指出,截至12月19日,中機中心已對乘用車油耗整改車型進行了審查,請未整改或審查未通過的企業抓緊時間整改。計劃第303批公告中將對未整改或整改未通過車型進行暫停。
中機中心將目前審查進展進行了通報,未申報整改車型的有713款,其中有2款比亞迪插電式混動車型和1款傳祺增程式混動轎車。已申報整改但未提交檢測資料車型有100款,其中包括1款吉利美日牌插電式混動轎車。審查未通過,已退回車型有67款,未有新能源車型。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4日,中機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汽車公告產品強制性檢驗項目的通知”明確,對《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申報系統的檢驗項目進行了調整,新申報的汽車產品于2018年1月1日(公告第304批)開始執行。明確將《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車結構要求》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列為《公告》依據標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