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國家重點支持儲能產業的發展
2017年10月發布的《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十三五”期間,要建成一批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的試點示范項目;研發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主要儲能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儲能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范和標準;探索一批可推廣的商業模式;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發展進入商業化初期,儲能對于能源體系轉型的關鍵作用初步顯現。
要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研究推動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獲得合理補償的政策和建立與電力市場化運營服務相配套的儲能服務補償機制。推動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建立相配套的儲能容量電費機制。建立健全補償監管機制,嚴懲違規行為。
同時要引導社會投資,研究建立程序簡化、促進投資的儲能投資管理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加快先進儲能技術的推廣應用。鼓勵通過金融創新降低儲能發展準入門檻和風險,支持采用多種融資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儲能產業。
(二)國內儲能市場前景廣闊
目前我儲能行業的處于剛剛起步,儲能裝機規模增長迅速。目前最具開發潛力的主要是風光電場、商業化削峰填谷電力項目、傳統電廠和微電網項目等下游市場,在國家大力支持新能源發展的同時,棄風棄光的現象嚴重,而大型儲能是解決棄風、棄光問題,實現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的重要支撐技術,因此,下游需求的爆發式增長,國內儲能市場前景廣闊,使得儲能的商業化應用也愈加迫切。
(三)行業標準確立促進儲能產業發展
隨著儲能相關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行業標準被確立,大大地促進了儲能行業的發展。例如,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牽頭編制的國家標準GB/T33589-2017《微電網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33593-2017《分布式電源并網技術要求》、GB/T33599-2017《光伏發電站并網運行控制規范》獲批發布,將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三項國家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為規范光伏發電站的并網運行控制提供有效依據,為國內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產業的技術發展提供一定引導。
(四)新能源汽車的快速推廣應用帶動了儲能行業的發展
《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十三五”全國新能源電動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0萬輛。在動力電池供不應求的局面下,比亞迪、力神、中航鋰電、國軒高科、沃特瑪等國內主要動力電池企業紛紛發布了投資擴產計劃。此外,以猛獅科技、雙登、南都電源為代表的鉛蓄電池企業也在大力投資建設動力鋰離子電池生產基地。而工信部發布《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將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從此前《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中規定的“不低于2億瓦時”調整為“不低于80億瓦時”。因此,可預計未來鋰電池企業還將迎來新一輪的投資擴產熱潮,儲能行業將能得到快速的發展。
二、不利因素
(一)儲能商業化模式尚未形成
目前儲能成本高、經濟性差,還因為儲能電站盈利性不明顯,融資也比較難,商業模式是儲能產業發展的一大痛點。但即使目前儲能產業政策尚未清晰,商業化模式尚未形成,儲能產業的發展前景是可以預見的。目前技術水平高的儲能企業不僅是作為投資方投資建設儲能電站,同時還負責電站的整體運營,他們可以通過做示范,積累運行數據和經驗,摸索出自身的商業模式來為日后實現規模化發展打下基礎。
(二)電力市場開放程度還有待提高
我國電力市場開放程度還不夠高,儲能的價值收益無法體現,儲能的買單機制尚未形成,嚴重阻礙了儲能產業的發展,目前儲能尚未融入電力體系,很多儲能項目是依靠峰谷價差來賺錢。儲能的成本回收需要7到8年的時間,投資回報周期過長。
儲能累計裝機規模預測
2016年,我國儲能累計裝機規模為24.3千兆瓦,同比增長4.7%。
綜合以上因素,我們預計,2018年我國儲能累計裝機規模將達到30.4千兆瓦,未來五年(2018-2022)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18.82%,2022年裝機規模將達到60.7千兆瓦。
電化學儲能累計裝機規模預測
2016年,我國電化學儲能累計裝機規模為243兆瓦,同比增長72%。
綜合以上因素,我們預計,2018年我國電化學儲能累計裝機規模將達到560兆瓦,未來五年(2018-2022)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46.67%,2022年裝機規模將達到2,592兆瓦。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