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通知明確試點方案內容要求。
通知提出,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有三種可選的模式:分布式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的模式。鼓勵選擇此模式,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與電力用戶以合同方式約定交易條件,與電網企業一起簽訂三方供用電合同。在電網企業已經明確自身責任和服務內容的前提下,也可只簽訂兩方電力交易合同,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在電網企業配合下制訂合同示范文本。
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的模式。由電網企業起草轉供電合同文本。
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的配電網內就近消納的模式。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