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1月24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2017年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情況。2017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00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26.4%,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實現了棄風電量、棄風率“雙降”,“三棄”問題(棄水棄風棄光)均有較大幅度緩解。
截至2017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6.5億千瓦,同比增長14%。其中,水電裝機3.41億千瓦、風電裝機1.64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1.3億千瓦(光伏電站10059萬千瓦、分布式光伏2966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1488萬千瓦,分別同比增長2.7%,10.5%,68.7%和22.6%。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約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6.6%,清潔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顯。
2017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00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26.4%,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其中,水電1194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風電305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6.3%;光伏發電118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8.6%;生物質發電79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7%。
據悉,通過各方努力,2017年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有了較大幅度緩解。全年棄水電量515億千瓦時,在來水好于去年的情況下,水能利用率達到96%左右;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12%,同比減少78億千瓦時、下降5.2個百分點,實現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雙降”;棄光電量73億千瓦時,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表示,2018年,國家能源局將主要抓好《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落實,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下降的路線圖,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結合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體系,形成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產和消費的新機制;結合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和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思路、布局和建設時序;優化電力系統調度運行,制定保障清潔能源優先發電的實施細則,統籌水電流域綜合監測和梯級聯合優化運行,發揮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和大電網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調峰電源管理;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開展跨省區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以市場化方式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
“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將督促各省(區、市)和電網企業制定年度目標任務,采取多種措施,確保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和限電的比例逐年下降。特別強調一點,2018年進一步明顯減少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梁志鵬說。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