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2017年,我國政府適時推出了幾項重大政策,力圖在產業發展由政策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轉變的關鍵時期,實現穩中求進、立體管控,全面達成《中國制造2025》《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年-2020年)》中的戰略目標。
其中,與戰略目標達成與否正相關的幾項重大政策分別是新版補貼政策、產品準入政策、積分政策。
補貼政策退坡:下調幅度最高達60%
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委聯合出臺《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余車型補貼金額全面下調,快充類純電動客車下調幅度高達60%,并且進一步提升了各類車型獲得補貼資格的技術條件。
2017版補貼政策的出臺,表明國家政府嚴格執行補貼逐年退坡的管理思路,逐步減輕財政資金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刺激作用,下定決心將發展推力交還給市場。在這一管理思路下,產業競爭將加速白熱化,產品降成本壓力逐級傳導,最后由整車企業協同零部件企業共同完成適應財政資金變化的過程。
這也意味著政府主導的培育市場模式進入尾聲,企業主導培育市場新階段開啟,市場即將面臨后補貼時代帶來的考驗。
準入條件大幅收緊:隱瞞虛報將禁入
2017年1月6日,工信部出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后簡稱《規定》)。《規定》從企業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提高了準入門檻,并強化了安全監管要求。
《規定》強調,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產品準入的,工業和信息化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準入,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準入。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產品準入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撤銷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準入,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準入。
雙積分制度:負分企業暫停生產高油耗車
2017年6月1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辦法顯示,積分政策將從2018年開始實行,油耗積分按CAFC法規核算,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則要求2018年-2020年車企分別要達到8%、10%、12%。
其中,油耗積分可以結轉,新能源汽車積分可以交易。結轉或交易后積分仍為負的企業將面臨暫停受理不達標新車的申報、暫停生產高油耗車型等處罰。
積分政策的出臺,表明未來產業發展模式將由此前的“任意發揮”模式切換為“強制發展”模式,新能源汽車成為車企發展的一大任務指標,車企間正負積分交易資金將取代國家補貼資金,接檔刺激車企的發展動力。
對此,工信部權威解讀了雙積分政策實施影響:雙積分政策的實施可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協同發展。在油耗積分合規帶動下,各項節能技術普及率不斷升高,以降低單車油耗;僅考慮滿足新能源積分考核要求,截至2020年行業可累計生產新能源乘用車達380萬輛,考慮新能源商用車穩步發展即可實現行業500萬輛新能源汽車規劃目標。
總體來看,政府正在逐漸收回有形之手,讓市場這只無形的手發揮更大的作用。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