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經信委、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以及山東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春節新能源調峰工作的通知》,將依據“先棄風后棄光”的原則調整各地光伏電站運行,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原文如下:
各市供電公司,各省調調管風電場,光伏電站:
春節即將來臨,預計節日期間全省用電負荷將大幅下降,采取常規手段不能滿足調峰要求。為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做好春節電力,熱力生產供應工作,請各市供電公司、省調調管風電場、光伏電站(合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的分布式光伏,下同)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調峰工作。
一、2月7日(臘月二十二)至3月3日(正月十六),省調編制下發風電日發電計劃并通知地調具體執行時段,地調負責通知各風電場執行。各風電場應嚴格按照發電計劃(通過102規約下發)控制出力,不得高于計劃曲線運行。
二、2月15日(除夕)至2月21日(正月初六),各光伏電站停運調峰:2月8日(臘月二十三)至2月14日(臘月二十丸)、2月22日(正月初七)至3月2日(正月十五),省調根據電網運行情況,按照“先棄風后棄光”的原則通知各地調光伏電站停運調峰,地調負責通知光伏電站執行。
三,實際運行中,省調值班調度員可根據電網運行需要,按照風電場春節調峰分組(見附表)安排輪流棄風、或輪流放開發電計劃。風電場在接到停機指令后,應在指定時間前將所有運行電機組停運;風電場接到棄風或放開發電計劃指令后,應確保功率變化速率在允許范圍內。
四,對于高于計劃曲線運行或未按指定時間停運的風電場,省調值班調度員可令地調將該風電場與系統解列,該風電場在春節期間不再安排并網發電。
五、對于未按指定時間停運的光伏電站,值班調度員可將該光伏電站與系統解列,該光伏電站在春節期間不再安并網發電。
六、各新能源場站按照國調中心下發的《風電理論發電功率及受阻電量計算方法》和《光伏理論發電功率及受阻電量計算方法》計算棄風、棄光電量,并接要求上報省調。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