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從今年2月12日起實施,并設置了4個月的過渡期。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出新規 推動產品升級和技術高端化
此次《通知》在門檻提高的同時,新能源汽車補貼金額總體呈下降態勢。面對補貼大幅退坡的壓力,相關企業應積極采取相關措施。
根據《通知》,2月12日至6月11日這段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整體而言,新能源客車補貼在過渡期下滑三成,之后下滑四成。
相比之下,調整后的新政更加傾向于對乘用車的支持。例如,由于此前運營乘用車和客車實施一刀切,都要遵照達到三萬公里續航里程才能拿補貼的政策。此次從三萬公里調整到兩萬公里,對分時租賃、出租車等產品而言,1年左右就有希望能夠達到。
除了續駛里程,在電池能量密度上實行了分層補貼,更加鼓勵推動產品升級和技術高端化,但沒有技術含量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將會被加速淘汰。在新能源汽車補貼大幅退坡后,國家也會有相應的接續政策出臺。據相關人士表示,新能源汽車的積分辦法將于4月1日出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