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記者從青海省發展改革委獲悉,日前國家能源局已批復支持青海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并同意將青海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納入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在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產業政策、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作為太陽能、風能、水能等清潔能源資源富集地區,青海省將以此為契機加快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步伐,積極領跑國家新能源發展。
據悉,國家能源局批復支持青海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這是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對青海提出的“四個扎扎實實”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將有力促進我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積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經驗,為全國能源轉型發展提供借鑒。
作為青海國清潔能源最為豐富的地區之一,近年來青海省不斷培育壯大新能源產業,新能源產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漸形成規模優勢,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條件優越。此前我省已制訂海西、海南基地五年行動計劃、年度實施方案,編制了《青海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實施方案》《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壓外送電源配置規劃》等,確保了可再生能源科學有序發展。
據悉,按照要求青海省將加快建設步伐,著力打造清潔能源的輸出大省、產業大省、民生強省和生態大省,包括在海南州建成全國首個“千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在海西州建成全國最大光熱發電基地,并打造全國調蓄能力最強的黃河上游水電基地;同時還將創建能源領域國家實驗室,打造國家級太陽能裝備制造基地,力爭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達到90%,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80%等,全面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奮力走在國家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前列,積極領跑國家新能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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