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上書國家能源局,對正在修訂的風電并網標準中的部分條款提出異議,“這從來就不是簡單的技術標準之爭,將一些無用的技術要求納入標準并強制執行,無疑是在扼殺來之不易的新能源產業。”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在《不要讓并網標準殺死新能源產業》一文中寫道。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的眾多風電設備商、風電開發商的觀點與風能專委會基本一致。
這不是風電發展第一次遇到攔路虎,但這可能是關系到生死的一次。
為何一個風電并網標準會引發業內如此大的反響?因為如果風電場不按照標準執行,就無法并入電網,也就拿不到一分錢收入;而如果按照擬修訂標準執行,則將付出或許是無法承受的損失。
“如果風電真的會對電網安全造成很大影響,即使花這些錢也值了,或者不發展風電都可以,但這些技術標準并非如此,而更多是出于利益集團的考慮。”一位風電資深從業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風電位列火電、水電之后,是我國第三大電源,從2009年開始,風電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截至2017年末,風電并網裝機容量1.88億千瓦,共有11萬多個風電機組,占全部發電裝機容量9.2%,風電年發電量3000多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4.8%。并且,風電規模仍將繼續擴大,國家能源局計劃,2018年新增風電裝機2500萬千瓦。
此次計劃修訂的風電并網標準全稱《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19963-2011),于2011年發布,對于修訂稿,多位風力發電商、風電機組設備商等人士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如果真按這個新標準執行,風電產業就很難再干了!”
爭議標準修訂
事情要從去年年中說起,2017年5月,由中國電科院(全稱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研究中心組織的《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標準修訂啟動會在北京召開,這個“技術規定”就是風電業內常說的“風電并網標準”。
目前,中國風電并網執行的標準是2011年頒布的,按照一般“五年一修訂”的原則,2016年11月,全國電力監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簡稱“標委會”)在二屆三次會議上建議修訂。因此,就有了上述2017年5月的標準修訂啟動會。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也對21世紀經濟報道確認,該國家標準目前正在申報修訂計劃,處于計劃公示階段,尚未正式下達國家標準修訂計劃。
起初,標準修訂一事并未引起風電業界過多關注,知道這件事的人認為,這不過是一次例行修訂,另外大多數風電人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回事,甚至,據確切消息,此時連主管單位國家能源局都不知道修改標準一事。直到5個多月后,風電行業才意識到問題可能比較嚴重。
原來,在2017年10月底召開的深圳會議上,形成了一份“標準修訂稿”,初步列出了哪些標準需要修訂、應當怎樣修訂。正是這些擬修訂條款,在風電界掀起了軒然大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發電商、風電機組生產企業、風能專委會、能源第三方組織等各方,都出奇地保持一致:標準修訂提出了很多尚處于學術研究,并無實際運行驗證的技術要求,實現這些新要求的投資成本巨大,且即使風電場滿足這些技術要求,對電網所面臨的問題并沒有實際作用,十分不利于風能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等。“如果真按這個新標準執行,風電產業就很難再干了!”多位風力發電商、風電機組設備商等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電力技術問題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尤其對非電力專業人士來說,更是如聽天書,因此,下面僅對幾個反映較為強烈的擬修訂條款,及其造成的后果進行概括描述。
風電場阻尼控制。目前世界上沒有國家將這一要求作為風電場并網的強制要求。某大型電力央企總工對21世紀經濟報道解釋,“因為這一問題在理論上還沒有研究清楚,尚未形成共識。”
風電場配置無功能力(提高了技術要求)。如按深圳修訂稿要求,目前大部分風電機型的變頻器容量需大幅提高,變流器成本因此增加15%-20%,進而導致每臺機組平均增加成本7萬-10萬元。“如按當前每年新增裝機2000萬千瓦估算,造成每年多投入7億-10億元;而若要對全國存量的11萬多臺機組改造,則需要投入70億元-100億元。并且在改造停機期間,會損失巨大的發電量。”一位風電開發商計算。
高電壓穿越。目前國外大量電網運營商中,僅有兩家提出類似要求,且對穿越時間要求也遠低于本次草案。國內某大型央企發電集團人士為21世紀經濟報道測算,“由此造成的單臺機組改造費用約為4萬-7萬元,對全國存量風電機組的改造費用約為50億-80億元,且改造期間的電量損失也是天文數字。關鍵是這些改造費用投入之后,是否真正解決問題,目前還是未知數。”
在上述這些一次性巨額投入外,最讓風電場開發商“恐懼”的是下面這個稱為“調頻服務”的要求,上述電力央企總工甚至將其定義為摧毀性的條款。
他解釋:“標準草案中要求新能源電源限電額定容量的6%,考慮到風電的平均功率也僅為額定功率的不到25%,此要求相當于永遠放棄約25%的風電發電量。光伏的平均功率更低約12%,此要求相當于永遠放棄約50%的光伏發電量。”放棄這一發電量對應的損失,以目前中國幾大國有電力公司擁有的風電場計算,大致每家公司每年平均損失20億-45億元。
“如果風電真的會對電網安全造成很大影響,即使花這些錢也值了,或者不發展風電都可以,但這些技術標準并非如此,而更多是出于利益集團的考慮。”一位風電資深從業者對記者表示。
對此,中國電科院方面拒絕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采訪請求,中國電科院新能源研究中心總工遲永寧在通話中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標準修訂工作正在推進中,現在不方便接受采訪。遲永寧是修訂風電并網標準的主要推動者。
兩次大相徑庭的會議
不光標準內容,標準修訂的過程也頗有意味。
去年5月召開標準修訂啟動會,據稱,此次會議僅龍源電力一家風電開發企業被邀請參會,之后2017年10月底,標委會在深圳再次組織會議,討論了該標準的修訂稿。
但參會人員的構成受到風電業人士質疑。深圳會議由中國電科院方面組織,多位與會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標準修訂組成員主要來自電網企業(中國電科院是國家電網直屬科研單位),或者是長期受到電網企業資助、提供經費的單位,而風電界人數明顯較少。”
此外,風電背景的參會人員發現,自己在開會前沒有收到會議材料,一般來說,會議材料會在會前發到每一位參會者手中,“但電網背景或者與電網企業‘關系良好’的參會者,卻事先收到了會議材料。”某參會人士告訴記者。
會上,風電背景參會者如整機制造商、風電場開發商,對擬修訂的標準提出意見,這些內容本應寫到會議紀要中去,對一些重要問題還要列出問題清單,但據稱,此次深圳會議并未發布會議紀要,這在行業中較為少見。
更為奇怪的是,據確切消息,國家能源局對修改標準一事并不知情。“修訂行業標準,連行業主管單位都不知道,這也是夠少見的。”某風電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回復21世紀經濟報道的文件中也確認,《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19963-2011)的主管單位確為國家能源局。
得知這一情況后,2017年12月14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在中核集團辦公樓組織召開會議,這個會議并沒有特定名稱,主要意圖就是把各方叫來對風電并網標準發表意見。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國家能源局會議邀請了10余家相關單位,包括電規總院、水規總院、中國電科院、風能專委會、中廣核、華能、龍源電力、遠景能源、金風科技等。這一人員構成與上述深圳會議大為不同——電網或相關單位減少,風電界人士增加。
會上,每家單位的代表均作了發言,與深圳會議不同,除中國電科院外,幾乎所有參會者均對擬修訂標準條款提出反對意見,“風電開發商及制造商自不必說,就連電規總院、水規總院也提出,擬修訂標準在技術、經濟上都不好實現,并且缺少試驗數據支持。”一位參會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回憶當天的情形。
中國電科院代表的表現也與深圳會議也不同,“電科院代表自己也承認,很多東西確實無法拿出數據支撐,如高電壓穿越規定為1.3-1.4倍,為什么是這個數字,提供不出論證和數據,也沒有做過試驗。” 上述與會人士對記者透露。
誰會受益?
圍繞風電并網標準,風電界與電網界的拉鋸已經持續7、8年了。
中國風電產業的大規模、快速發展,是從2009年國家能源局發布“風電標桿電價”開始的,自此以后,風電場如雨后春筍般率先在“三北”地區建設。當時,風電相關標準的制定暫時落后于產業發展速度。
為促進風電并網、提高技術水平,2010年12月21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風電機組并網檢測管理暫行辦法》,并從次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后來在2011年《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19963-2011)起草發布,這也是目前風電行業正在實施的并網標準。
這一標準實施不到一年,風電行業就向國家能源局“告狀”,2012年3月11日,主要風電開發企業、風電機組制造企業、變流器等零部件制造企業在北京就《風電機組并網檢測管理暫行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交流,最終形成《情況匯報》上交國家能源局。
《情況匯報》中提出,目前執行的五項檢測過于繁復,有些要求不盡合理,而且存在無標準可依和標準不明確的情況,如電網適應性和模型驗證,即使有標準可依的低電壓穿越,由于檢測方法等原因,也大大增加了企業的檢測周期和經營成本,過度商業化的檢測傷害了風電行業的發展力度。
國家能源局于是決定在2012年5月17日召開“風電機組并網檢測協調會”,與會者包括風電企業、行業組織、電科院和國家電監會等各方代表。基本滿足了風電產業的訴求,緩解了雙方的矛盾。
事實上,風電并網標準由中國電科院方面牽頭起草,而按照標準檢測、驗收風電機組及風電場的,也是中國電科院,這也是一筆不小費用。
在一個風電場中,以機組功率1.5兆瓦為例,每種機型的檢測費用為50萬元,如果再加上50萬-80萬的抽檢費用,在2012年左右,類似上海電氣這樣規模的制造企業,年檢測成本在1000萬元左右;某風電開發企業的數據顯示,該公司曾在低電壓穿越改造上花了7億多元。也有稱,根據各地不同,有的抽檢80萬-100萬/場起步,型式驗證:200萬/場。這些費用均由電科院方面收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19963-2011)中的“T”是推薦的意思,也就是說,這一標準是推薦使用,而不是強制使用,但在現實中,這一標準是風電場并網的必經程序,已變為強制性標準。
“如果再實行新的標準,重新再檢測一遍,風電行業為此付出的代價難以承受。”某國有央企風電開發商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此外,《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標準發布實施后,應開展標準實施情況的評估、研究分析,但從2011年開始的低電壓穿越改造,有沒有必要性,改造的效果評估等,并未公布過。“或者低電壓穿越即使需要,是否全國所有風機都要進行低穿改造?”一位風電人士表示。
除了檢測費收入外,中國電科院為什么要積極推動標準修訂?
一位曾供職于電科院的人士談了自己的看法,“電科院每年有業績、工作量、指標需要完成;電科院定位于電力技術咨詢單位,一般不會從經濟性、行業發展的角度考慮問題;最后,這次修訂可能還包含政治任務,因為國家電網公司曾保證緩解新能源上網難問題,而一旦修改標準,則新能源上不了網,就不是人為原因,而轉變為技術上、標準上的原因了,限電就從人為的管理限電轉變為技術、標準限電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