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發(fā)展可再生能源,優(yōu)化電源結構與能源結構,已經越來越成為我國能源轉型、環(huán)境污染(特別是大氣污染)治理與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方向。我國業(yè)已制定了未來若干年的關于可再生能源,特別是風電等接近商業(yè)化自主發(fā)展的電源的發(fā)展目標。風電發(fā)展具有能源環(huán)境、經濟社會方面的諸多收益,特別是減少本地污染,促進綠色就業(yè)等。這種收益的存在,便于團結眾多的社會利益群體,從而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
那么,發(fā)展風電到底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消費者的電費負擔呢?本文探討發(fā)展風電與否這一單一因素對電費負擔的影響問題。
“反事實”分析
首先必須指出的是,這里所講的增加還是減少,永遠是“反事實意義”上的,也就是固定其他因素的比較。消費者的負擔隨時都在隨著稅費負擔、能源成本、天氣狀況、消費量多少等因素而變化,這跟風電是多還是少沒有關系。如果不發(fā)展風電,系統(tǒng)將是經濟有效的發(fā)展其他電源,比如煤電或者天然氣以及其他。這是比較的基準。
可再生能源的三種效應
可再生能源如果享受優(yōu)惠電價,以實現其不斷擴大市場份額的目的,從而進入電力市場,往往具有三種價格相關的效應:
可再生進入系統(tǒng)的merit-order的降價效應。這是降低電價的作用,特別是在系統(tǒng)存在最高限價的情況下(這往往是現實中的情況)。
可再生引發(fā)的額外的fore error帶來的Balance cost增加。電網需要購買這部分服務,而成本往往需要進入輸配電價從而社會化。由于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其可預測的程度要較傳統(tǒng)能源為差。
可再生能源補貼,如果收于電力消費者,那么顯然這將是個提高電價水平的因素。如果出于某種其他政策目標,這一補貼的征收還存在對某些電力消費者的豁免,那么其他群體的負擔就更重了。
德國的情況
德國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的典型地區(qū)。2016年德國風光裝機占比超過40%,發(fā)電量超過25%,而棄風棄光率僅為1%左右。2017年4 月 30 日,德國人消費電力的 85% 來自于太陽能,風能和水電等可再生能源。大部分的火力發(fā)電廠和核電廠于該日暫時停止運轉。
以上的三個效應在德國都有完整的體現。
首先,德國地區(qū)平均意義上的躉售電價水平,在2008年之后,從60歐元/兆瓦時以上,一路下跌,到現在,平均已經不到30歐元/兆瓦時,也就是不到3歐分/度的水平,下跌超過60%,在某些時段時不時出現負的電價水平。眾多文獻的檢驗表明,在2014年前后的電源結構下,可再生能源每增加100萬千瓦,市場的價格水平可能就要跌落6-10歐元。
第二點,由于配電網與輸電網的阻塞日益嚴重,與此相關的電網再調度(re-dispatch)成本在逐年增加。
第三點,2016年德國居民電價約為26歐分/千瓦時。從2010-2015年,電價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節(jié)節(jié)攀升,2015年為6.4歐分/千瓦時達到高點,而近期保持大體穩(wěn)定。這一負擔的增加,一方面來源于整體電價補貼需求的增長,一方面來源于補貼的不對稱征收。部分消費者群體(比如居民),無疑存在著負擔加重的問題。但是,這恰恰是政策的科學性的體現。居民的電力消費往往彈性很低,并且沒有傳導效應,額外的負擔(可以類似于加稅)造成的全社會福利損失最小。
那么,整體消費者從下降的電價中得到好處了嗎? 短期內如果沒有新的機組建設,那么答案無疑是肯定的,批發(fā)電價的跌落必然在某種程度上傳導到終端電價上。從影響看,因為可再生能源,大量的利潤從發(fā)電商轉移到了用電用戶,特別是工業(yè)大用戶。德國的大用戶的電價水平,已經比核電為主的法國低了。從時間點看,2015年前可以講是減少了整體消費者負擔。
我國的情況
當然,對我國而言,風電進入市場,直接指向的是增加消費者負擔的方向。因為缺乏短期競爭性市場,降價效益無法體現,而其他兩個因素,都指向增加成本的方向。
奇高的棄風率,準確的稱呼不應該叫“棄風”了,應該叫做“控風率”。因為高于5%的棄風,一定存在非技術與人為干預的因素,屬于一種人為控制風電出力。這種棄風,一方面是風電業(yè)主的損失,另一方面,也是消費者的損失。因為其不能占據市場份額,最大程度的促進利潤從電力生產者到電力消費者的有效轉移。
總結
因此,對于這個問題,筆者的答案是:在長期,發(fā)展長期平均成本仍舊更高的風電,會增加了消費者負擔,這其中不存在“免費午餐”。但是,短期,由于系統(tǒng)存在的一些特定情況與扭曲的政策,還是有可能減少消費者負擔的。長期與短期的區(qū)分,在于有無新的額外機組建設。即使不是“免費午餐”,無疑也是應該做的,因為它的潛在收益大幅超過了其需要支付的成本。(張樹偉:卓爾德環(huán)境研究(北京)中心(DERC))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