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在分布式光伏大火之后,分散式風電也要火了。
所謂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有相似之處——不以大規模遠距離輸送電力為目的,產生電力就近接入當地電網消納的風電項目。
4月16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稱,已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鼓勵開展商業模式創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同時,鼓勵開展分散式風電電力市場化交易試點。
有人說,2018年是分散式風電大火之年。國家能源局在今年3月下發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就明確指出要“優先發展分散式風電”。
當下,風電投資已經從集中式開發為主的“三北”地區,向中東部和南方地區轉移,而分散式風電,正好適合在這些低風速地區開發。
但有資源并不意味著有成果,分散式要開發成功,不僅需要政策,還要有細則和模式。
早在7年前,分散式風電也曾迎來過一次政策利好。
2011年7月前,能源局將此類項目“分布式風電”。2011年7月,《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將把“分布式”改為“分散式”。當年11月的“374號文件”進一步指出,要“探索分散式風電開發的新模式”,這被業內認為是風電從“規模化集中開發”,轉向“集中規模化開發”與“分散式開發”并行探索的開始。
但此后,分散式風電并沒有如預期中的大火。據媒體統計,最終批復的18個示范項目中,只有15個建成。而且這18個項目中,超過八成的的開發者來自大唐、華能、龍源等國字頭企業,并不差錢。
此次,要讓分散式風電市場理順,細則和模式非常重要:
首先是政策細則。
有業內人士指出,分布式光伏之所以迅速推廣,一個重要原因是設備安裝相對簡便,而風機設備體積大,無論是征地、安裝還是環評,程序仍較為復雜。因此,大力推廣最好在政策制定后再逐步執行。
同時,分散式風電雖然向中東部轉移,但各地的條件和經濟發展情況不盡相同。因此,政府還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出臺細則,避免執行中出現產業鏈斷裂的窘境。
其次是倒逼模式。
在風電乃至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盈利模式始終是被關注的一個問題。因為只有形成可行的造血能力,才能讓行業持續發展。對于分散式風電而言,回收時間是在盈利模式形成的過程中,最需被關注的問題。
眾所周知,小型風電并網系統的回收期較長,如此長的時間中,企業要生存,補貼就不能少。而一旦隨著相關優惠政策和補貼的調整變化,業績就會出現滑坡,引發行業危機。因此,相關部門在推出采取鼓勵的措施,需要考慮到如何倒逼商業模式,并讓分散式風電盡快產生造血能力。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