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電池回收政策8月1日落地,面對即將實施的管理暫行辦法,車企開始積極著手布局電池回收業務。
今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聯合印發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到,強調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該辦法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
中國已經連續三年產銷量全球第一,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總量超過180萬輛。另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7年新能源汽車全年累計銷售77.7萬輛 ,同比增長53.3%。并預計在今年新能源汽車銷量將突破100萬輛。今年前4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3.2萬和22.5萬輛,同比分別增長142.4%和149.2%。換而言之,到目前階段市場中有超過180萬個無人監管的動力電池,并且在新能源汽車補貼未退出之前,新能源汽車銷量還將穩步提升。再加上,新能源車企“換電”業務的推出,無疑更是增加了動力電池的流通數量。
目前,深圳率先印發了《深圳市開展國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監管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自2018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三年。目標是到2020年,實現對所有納入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監管,建立起完善的動力電池監管回收體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