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三部委聯合發出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通知指出:對光伏補貼進行大調整,新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
2018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考慮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況,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不過同時,2018年,國家能源局一共分配給分布式項目的10GW左右的指標。不過業內人士普遍預測,這個10GW的指標在5月31日之前,基本上已經用盡。當然,這個結果還需要電網公司和國家能源局最新的統計數字出爐才能最終確定。
有不少朋友就在談論,5月31日之后,分布式光伏每千瓦時0.32元的度電補貼,可能是一個類似海市蜃樓虛幻不存在的東西,誰也拿不到了,因為指標已經大概率在5月31日前就用盡了,而到了明年,說不定度電補貼電價已經變成了每千瓦時0.25元或者0.2元甚至更低。不過,事實上,2018年6月以后安裝光伏,如果想拿到0.32元的補貼,可能會有下面的四種可能情況:
第一種情況:2018年6~12月份的補貼,由各個地方政府支付,2019年后再由國家統一支付,補貼為0.32元。不過,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比較低,因為在大多數省份及地方財政存在赤字的情況下,主動去承擔國家財政和可再生能源基金的義務,這個實在是太困難。當然也不排除某幾個財政有盈余的地方政府,為了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地方會給出相應的補貼政策,這個補貼政策可能就會參考0.32元給出。
第二種情況:2018年6~12月份的暫時沒有度電補貼,排隊等待2019年的分布式項目指標,按項目最終并網時的補貼標準來進行補貼,每千瓦0.32元,2019年前補貼有調整,按照新的補貼標準來執行。不過,隨著不少地方已經下發暫停并網通知,這種可能性也變得越來越小。
第三種情況:假設10GW左右的分布式指標5月31日之前并沒有用完,國家重新給定一個時間節點,5月31日之后在這個時間節點之前并網的電站,都可以享受這個電價。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這次調整政策來的特別突然(基本上是當天文件下發,當天就開始執行),由于國家部委的政策下發到地方,多少都會存在一定的延遲性,因此不少地方供電局并不一定及時得到調整的信息。
雖然 河南、江蘇等多地明確暫停受理光伏項目備案、并網等業務!(點擊藍色字,查看詳細文件),但是據光伏盒子了解到的信息來看,全國仍有不少省市、地區仍然還可以進行光伏電站備案和并網。那么如果這些的電站并網后,國家又不給發補貼,將對部委政策及電網公司的公信力產生不良的影響,所以,這部分特殊情況下并網的光伏電站,可能就可以享受到0.32元的補貼電價,并且算在10GW左右的指標范圍內。
第四種情況:這是我們所有光伏人,特別是中小型EPC商和安裝商最希望看到的情況。國家在一定的時間,新出臺一個新的政策解釋文件,重新給定戶用光伏一個指標,或者給定戶用光伏不受并網的指標限制。這樣的話2018年6-12月份的補貼電價為0.32元,如果之后電價有調整,按照新的補貼電價執行。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將會振奮整個戶用光伏市場。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