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加強煤礦的管理,達縣制定了一系列追究制度,扎實搞好煤礦生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中。
在具體工作中,一是每年縣政府都要和26個產煤鄉鎮的鄉鎮長簽訂目標安全責任書。縣煤管局也和縣政府簽訂責任書,全縣6個煤管站也分別和煤管局簽訂責任書,目的是維護煤礦安全,劃分責任,哪一級出了問題就追究哪一級的責任;二是全縣有生產礦再建礦59個,業主向煤管局簽訂目標責任書,而且業主還要繳納煤礦風險抵押金200萬元,才能生產,班組向礦長簽訂目標責任書,個人向班組簽訂責任書,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三是6個煤管站共有48個煤管員,落實駐礦制度,督促煤礦認真落實責任,要求業主把握好安全形勢;四是配合公安、安監、國土、工會等部門齊抓共管,把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規章制度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