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 宋秋玲
雖然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發展基礎還很不牢,與全球先進水平相比仍然存在著較明顯差距。經過深入調研,我們認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還主要存在三大風險和四個不足。
一是結構性產能過剩風險。總量上,整車和動力電池產能過剩風險加大;結構上,高端產能不足和低端產能過剩并存,產業出現盲目擴張,投資過熱苗頭,一些低水平企業采取低質低價競爭方式擾亂市場,影響了產業發展整體水平。
二是市場競爭風險。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與傳統燃油車相比,沒有明顯的競爭優勢,與國際上先進的新能源汽車也仍然有較大的差距。整車可靠性、操控性、品牌美譽度等方面明顯不足。
三是資源環境制約的風險。隨著新能源汽車數量的增加,全球的金屬資源爭奪日益激烈。我國金屬鋰、鈷等主要動力電池資源缺乏,資源穩定供應和價格穩定挑戰較大,這導致了一些企業利潤大幅縮水。同時,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用電清潔化等問題也日益突出。
四個不足即技術創新不足,市場機制不足、基礎設施不足、監督監管不足。
首先,在技術領域,動力電池尚未取得根本性的突破,一些關鍵零部件仍受制于人,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全面落后,同時產品質量也與國外先進水平存在差距。
第二,市場機制不足。長期執行補貼政策,使我們不少企業患上了政策依賴癥,對市場重視不夠,不能緊跟消費者需求,研發生產高端產品。
第三,基礎設施不足。近幾年我國充電設施建設加快,但結構不合理,存在總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接口不統一,利用率不高,安全性低等問題。
第四,安全監管不足。隨著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以及車輛電池的逐步老化,新能源汽車產品安全風險增大。
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進入百萬級,由起步期進入發展期,財政補貼政策體系已不能完全適應產業高質量和參與全球競爭的需要,因此,財政部將落實補貼退坡方案,加快轉變支持方式,完善相關補貼政策措施。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產業的布局指導、規范行業準入,高起點高水平有序建設新能源汽車項目。要防止新上不具備產業基礎,缺乏關鍵技術的新能源汽車項目,嚴防結構性過剩。
二是進一步完善技術研發的組織方式,除原始創新外,技術創新應真正實現以企業為主體,研發資源加快向有能力的企業聚集,加快培育有創新優勢,有競爭優勢的國際性企業。
三是加快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健全全產業鏈的監管系統,強化電池一致性的抽檢,倒逼企業注重產品一致性、安全性提升,提高整車的質量水平。
四是加快市場機制建設,推進新能源汽車積分政策的加快實施。
五是鼓勵各地充分發揮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的杠桿作用,調動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進入充電設施領域的積極性,推動充電設施標準檢測和認證,加快實現互聯互通。
本文根據作者在“2018泰達國際論壇”上的發言整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