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了解到,廣西出臺的《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若干措施》通知對生產新車型的新能源汽車企業給予適當獎勵,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按國家標準的20%給予補貼。上述措施提出,重點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研發生產軸距2.8米以上、車長4.8米以上的純電動轎車,以及基于此平臺開發的純電動運動型乘用車(SUV)和多功能乘用車(MPV)車型。
自治區財政通過調整部門支出結構,統籌預算安排,對生產新車型的新能源汽車企業給予適當獎勵。廣西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研發的新車型進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每款車型自治區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018年至2020年,對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產品的,自治區本級財政按國家標準一半的40%,即國家標準的20%給予補貼;補貼形式為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進行補貼,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貼后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消費者。
此外,對在廣西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在政府投資或利用國有資源設立的公共停車場和市政道路兩旁停車位進行停車的,一律減半征收停車費。純電動城市物流配送車入城不受限制。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