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北歐的芬蘭,近年來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并計劃在2029年前淘汰煤炭,全面轉向使用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
芬蘭環境、能源和住房部部長Kimmo Tiilikainen
近日,芬蘭環境、能源和住房部部長凱莫·蒂卡寧(Kimmo Tiilikainen)在訪華期間,接受《中國能源報》專訪,詳細闡述了中芬兩國在能源領域的合作情況。
凱莫·蒂卡寧表示:“中國與芬蘭都有共同的目標——減少碳排放,中芬能源合作中最有前景的領域當屬智慧能源系統與清潔能源供熱。”
據了解,芬蘭在可再生能源供熱與優化能源系統方面具有領先優勢。智能電表已經走進芬蘭絕大多數電力消費者家中,包括建筑、工業廠房和地區供熱等在內的能源系統都能夠實現自動化需求響應。凱莫·蒂卡寧表示,芬蘭在使用可再生能源進行供熱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包括使用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并將工業廢棄物進行回收發電。
針對中國城市的特點,凱莫·蒂卡寧提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及減少碳排放是工作重點。“首先,芬蘭可以幫助中國城市加速從煤炭向更加清潔的能源轉型,比如天然氣、光伏、生物質能等,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抵抗全球氣候變化做出貢獻。”凱莫·蒂卡寧告訴記者,“其次,通過現有的信息通信技術,芬蘭還能與中國城市合作,優化能源體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外,雙方合作還可以在城市能源消費結構優化方面展開合作。”
凱莫·蒂卡寧認為,此前中芬兩國的合作十分成功,當前雙方合作可以更進一步。據凱莫·蒂卡寧透露,目前,中芬兩國有多個有關清潔能源轉型的項目都在溝通過程中。
談及芬蘭經驗在中國的實際應用,凱莫·蒂卡寧強調,盡管中國人口密度更大,地域也更加遼闊,但中芬雙方都有著共同的環保目標。“事實上,對能源消費更大的中國城市來說,能源系統的優化可能會帶來更為顯著的效果。總體上看,實踐原則是一樣的,建立嚴格的法律法規與排放標準,就能夠讓中國向減少排放的目標更近一步。”
另外,凱莫·蒂卡寧提出,城市垃圾的分類處理也是芬蘭能夠為中國帶來的有利經驗之一。芬蘭已實施了多年垃圾分類措施,將日常生活里的材料進行最大化地使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循環經濟。據悉,在垃圾處理中,垃圾填埋處理僅占芬蘭垃圾處理總量的3%左右,而在中國80%以上的城市垃圾都采用了填埋措施,并沒有嚴格有效的垃圾分類處理方法。而經過垃圾分類,芬蘭45%的垃圾能夠被重新加工成為工業原料,也就是包括塑料、金屬等在內的垃圾都實現了再回收利用,而剩余的約50%垃圾處理則是經過焚燒為居民或工業實現供熱或供電。
凱莫·蒂卡寧說:“焚燒垃圾一點都不’臟亂’,只要對排放物有高的環境標準,焚燒垃圾帶來的熱能夠用于發電、供熱甚至直接進入工業,為不同的生產提供熱源。其中,芬蘭也將為中國城市提出建議,以嚴格的法律法規與高標準保證垃圾的分類及有效利用。”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