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創新驅動 智贏未來”為主題的“2018全國大型風能設備行業年會暨產業發展論壇”于11月22~23日在重慶召開,本次論壇由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風力機械分會主辦,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海裝風電股份有限公司承辦。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在主旨演講中表示,今年風電預計要新增600億元的補貼缺口。
國家能源管理部門對于可再生能源電價退坡力度不斷加大,并且也有一些文件相應的頒布和實施。后補貼時代的風電發展要思考以下問題:
第一,是否還需要政策或需要什么樣的政策?
第二,仍需要考慮產業健康、持續發展,降低成本還是發展方向,包括考慮電力系統情況,能消納的情況盡可能發展和使用無需補貼的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電網企業應滾動發布可接納波動性電源容量的報告,政府監管,市場進行選擇;根據電網消納條件和相關要求,有序發展。
第三,經濟性政策也即價格政策包括發電側平價上網、多種方式參與電力市場,參照國際經驗可將招標方式作為一種長期選擇,另外可探索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協議,風電在得到持續的支持發展后,返給電力用戶的紅利,參與電力市場,額外收益用于提升設備和電能質量品質。
以下為演講摘要:
今年風電預計要新增600億元的補貼缺口。從2006年到現在,全國用于可再生能源能源補貼資金總計超過了3200億元,其中風電享受到補貼的資金超過了一半以上。補貼需求上來看,我們測算了去年總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的需求,不含稅的資金需求是1250億元左右,其中風電的占比是達到45%。
國家能源管理部門對于可再生能源電價退坡力度不斷加大,并且也有一些文件相應的頒布和實施。當前和近期,可能近期關于平價方面的政策導向更主要的體現在不要補貼,換言之從狹義上的角度來說,就是不需要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來提供補貼,9月國家能源局已經發布了征集稿,做了一個明確的界定,不用國家來補貼,地方如果提供投資或者是電價補貼的話,并不影響評價項目屬性的認定。
當然為了推進平價的項目,還有一些主要的政策需要同步加以推進和實施。風電平價兩重涵義,一是與發電廠的燃煤平價,第二是通過市場化交易,扣除過網費后,達到消費側平價。測算之后,河北已經具備平價條件。內蒙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有經濟性。實際上從去年開始,國家能源局也是啟動了一些風電的平價項目的示范,去年8月份推出來首批13個項目,71萬千瓦的規模,在五個省區,當時我們也是利用去年下半年的數據,對于五個省區是否達到平價做的相應的測算,可以看出來比如冀北這樣的地區,在目前資源條件和成本條件之下,已經具備實現了平價的條件,寧夏投資不會像200塊錢這么高,但是西北地區做這個評價示范的項目實際上在經濟性方面還是有一定難度。再有一個今年3月份國家能源局批復了內蒙烏蘭察布平價上網基地的項目,是參與京津冀電力市場的交易。
國家已經提出來了十三五末期陸上風電實現平價的目標,現在離實現這個目標到底有多遠,還需要做哪些努力。從現在的情況來看,2015年到2018年,四類資源區陸上風電的標桿電價是降低了4分錢到1毛1分錢,這個數據可以說是平價目標度電成本降低,僅僅是完成了30%左右,還有差不多三分之二的距離,需要我們在十三五的后半段來完成。如果說是按照今年上半年國內風電開發普遍成本來考慮,各地區平均度電補貼的強度,是在1毛2分錢,如果按照2018年四類地區標桿電價程度來考慮,考慮風電每年各地的新增發電量進行一個加權的測算,實際上今年風電度電補貼強度,每度電是1毛6分錢,所以還是有一定的距離,我們實現平價還是面臨著這樣的挑戰。另外我們還需要考慮一些中國已經開始實施三年的電力市場改革、電力市場化推進的影響,因為從現在的情況上來看,在電力市場化初期的階段,得到的電價就是在下降,這也是意味著同樣的資本之下,風電度電需要的水平是上升的,如果能夠達到8%的投資回報率的經濟性的條件下,或者換言之,因為電力市場化的影響,可能從長期來看,使我們風電程度具備競爭力的電源,難度是變小的,但可能近期我們的難度可能是增加的。
實現平價,技術進步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根基。我們從2016年開始,也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給的任務,我們中心持續開展了風光去補貼滾動性研究,像很多國內的龍頭企業持續給我們提供了研究方面的支持,我們最新的成果是,預期十三五的后半段,保守預期的情況下,陸上電價潛力至少能夠達到10%,如果再解決政策實施的電價下降潛力可以達到20%左右,具體到2020年在三北土地平坦豐原比較優質地區可以降到3毛2,山地求求可降到4毛6的水平。
國家提出要降低技術成本,另外要壓低、減少、消除非技術成本的目標。除了技術進步以外,完善政策環境確確實實是一個盡快實現去補貼不可或缺的條件,國內在風電電價方向,除了穩定標桿電價政策以外還要實施競爭方式,來激勵降低風電的成本,今年1月份,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提出平價電價的措施方向,在具體的措施,這也是我們中心研究提出來的系統性的建議,政策環境方面,最主要是降低非技術的成本。比如把接網工程電網建設納入輸配電電價核算,控制土地成本,尤其擠出來地區不合理收費的費用,解決限電的問題,應該說是從217年效果已經開始顯現,無論是光伏和風電限電范圍都得以控制,限電的電量和限電的比率都實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另外業界正在討論需要建立一些新的機制,或者是推進機制有效的實施,比如說可再生能源配額的制度,兩輪征求意見,對于未來的消納和解決限電的問題,如果有可能實施綠色證書,都能對消納以及提升風電可再生能源積極性都會發揮積極性的作用,再有以市場化交易的方式,推動分散式風電的建設。
風電要從2019年開始,對于全部的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都要采用競爭方式來配置項目和確定上網電價。在今年5月份發布的文件中,也是提出來了要有兩類的競爭配置的項目。
為什么采用競爭配置的意義,其實國際上也是有很多的經驗,應該說風電作為相對技術和產業都已經比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它發展到這個階段,應該說是一個機制的調整,可以說是必須的,也是發展到一個階段,我們需要做的一個調整,并且國際上招標的手段對于降低電價也都是非常顯著。
剛才我在會上跟一些企業聊,很多企業就擔心說,會不會出現這樣的一個惡性的競爭,我覺得這塊最主要還是取決于考驗地方政府部門它的智慧,能不能設計出來一個合適的,真正的適合于本地化發展的招標的情況,這里邊介紹的是德國陸上風電招標的案例和經驗,我們可以看出來德國五輪的招標,最低的電價發生在第三輪,后邊又調高了,它出現了一個U型的曲線,這個是很好的項目,或者相對低的項目在2017年底那一輪被選出來了,因為陸上風電招標在德國,要求必須是先獲得聯邦網絡署、排放保護署的許可,所以好的項目先選出來,其后資源條件略差一點,成本略高一點的項目,在最近這兩輪中被選出來了,所以德國的侵略也反映出來招標的時候,可能會出現前期價格比較低的情況,這些項目也是它成本比較低的項目,通過這一種模式,很還能夠使我們的補貼的資金做到效率最大化,也是盡可能反映需要的成本,達到價格的目的。
后補貼時代的風電發展要思考以下問題:
第一,是否還需要政策或需要什么樣的政策?
第二,仍需要考慮產業健康、持續發展,降低成本還是發展方向,包括考慮電力系統情況,能消納的情況盡可能發展和使用無需補貼的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電網企業應滾動發布可接納波動性電源容量的報告,政府監管,市場進行選擇;根據電網消納條件和相關要求,有序發展。
第三,經濟性政策也即價格政策包括發電側平價上網、多種方式參與電力市場,參照國際經驗可將招標方式作為一種長期選擇,另外可探索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協議,風電在得到持續的支持發展后,返給電力用戶的紅利,參與電力市場,額外收益用于提升設備和電能質量品質。
(發言摘要根據速記整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