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發改委獲悉,按照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山東省對違規燃煤自備電站進行了整改。截至目前,違規機組已全部達到整改方案要求。
作為所在地區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熱源的機組共計47臺,裝機規模786.8萬千瓦。其中,19臺機組已停運,裝機規模97.2萬千瓦;7臺機組已完善手續繼續運行,其余21臺機組屬于《整改方案》第三十一條整改措施中提到的“允許取得環評備案手續的機組”。
30萬千瓦以下在運機組(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機組除外)共計23臺,裝機規模81.35萬千瓦。其中,21臺機組已關停拆除并通過核查驗收,裝機規模77.35萬千瓦。30萬千瓦及以上違規在運機組(不含唯一、不可替代熱源機組)共計29臺,裝機規模1304萬千瓦。其中,8臺機組未取得環評手續,已全部停運,裝機規模405萬千瓦。此外,全省在建違規自備燃煤機組共計11臺,裝機規模443萬千瓦,均已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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