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國兩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及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已于昨日重磅召開,國企改革、環境治理、可再生能源發展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下面我們重點關注電力能源領域的話題。
據了解,今年電力能源領域全國代表委員約150人參加兩會,具體來看:光伏行業的有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劉漢元主席;賽維太陽能科技集團總裁甘勝泉等。
其中,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帶來了《關于加快解決光伏補貼拖欠問題的提案》《關于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提案》《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土地稅費政策的提案》《關于無補貼分布式光伏項目允許自主招標的提案》《關于完善電力業務許可證豁免范圍的提案》《關于進一步促進清潔供暖規范發展的提案》等12份提案,其建議包括:
一、加快解決光伏補貼拖欠問題
1、簡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縮短補貼發放周期,同時免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發放過程中的各種稅費,以真正減輕企業的負擔。
2、盡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建立綠證市場,啟動綠色電力證書強制性約束交易。
3、提高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彌補資金缺口。
4、出臺配套政策,鼓勵裝機容量較大的企業發行綠債,對拖欠補貼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處理,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5、財政部發行補貼式國債,既能解決補貼資金來源,也提升金融機構對光伏產業的信用評級,帶動更多資金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
1、延續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并且形成長效機制,不加時間限制。
2、參照大型水力發電站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模式,對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實行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優惠政策。
3、比照小水電,對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光伏電站實行3%計征增值稅。
三、完善光伏發電土地稅費政策
根據國家現行的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結合光伏發電企業光伏方陣用地的實際情況,盡快明確光伏方陣用地適用的優惠政策,以便各地執行。
四、無補貼分布式光伏項目允許自主招標
相關部門在《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中作補充規定:不屬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電力、新能源項目,且裝機容量小于6MW(不含),無補貼的分布式光伏工程項目(尤其是工商業屋頂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五、完善電力業務許可證豁免范圍
1、盡快出臺《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
2、或在2019年4月9日151號文到期前,出臺新的政策,持續推進“放管服”,進一步擴大、細化豁免發電業務的電力業務許可范圍,明確相關備案或核準的條件,實施負面清單制度,促進分布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
六、進一步促進清潔供暖規范發展
1、建立“政府指導+市場導向”的“煤改電、煤改氣”社會化運行機制。在城市供熱骨干網以公有制、混合式為主體的布局下,鼓勵中、大型供熱項目采用市場化手段,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及具有技術、資金、服務等優勢的實力企業進入這個行業,提供BOT、BOO、PPP、EMC等多種商業模式,打造多種主體經營形式的供暖體制,保證項目改造的快速建設及長期穩定運行。
2、鼓勵開展“綠色高效清潔能源項目”的申報及補貼制度。建議有關部門盡快構建綠色高效清潔能源相關設備標準體系,建立傾向綠色用能、低能耗高COP綜合比值的“綠色高效清潔能源項目”的申報及補貼制度,確保以地源熱泵、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熱泵”集成系統為代表的分布式社區集中供暖項目,優先納入到補貼目錄中,將專項補貼直接補貼到投資企業的方式,進一步提高供暖設備企業、供熱企業的參與度,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3、配套專項電價及稅收優惠政策。供能具有較強的公益性服務特征,建議政府在營業稅和所得稅等主要稅種上給予減免優惠,降低清潔供暖項目的非技術性成本支出;出臺長期穩定和持續的供暖專用運行電價補貼政策,為供暖保障企業經營減負,創造穩定的投資預期。
4、建議出臺相關政策,引導部分南方地區城市試點推行清潔集中供暖,特別是新建的公建單位和大型公共設施、高檔居民社區和工業園區優先推行。在有條件的集中連片城鎮,鼓勵優先推行分布式集中供熱項目。相對于分戶式的家庭供暖,集中供暖具有綜合投資成本較低、大幅節約能源資源、使用方便、由專人維護值守管理、大幅降低各類供熱導致的安全事故率等優勢,大幅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劉漢元主席主要針對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減輕光伏產業稅費負擔、釋放市場流動性、降低水產行業稅費負擔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建議。
一、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向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發展目標
1、堅決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于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指示,制定更積極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達到20%、2030年30%、2050年超過50%;
2、制定具體可操作的配套實施方案,增強規劃執行的剛性;
3、減免可再生能源稅費,加快我國能源轉型步伐。
二、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
1、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
2、實現企業利息成本進項稅可抵扣,并將光伏發電企業納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范圍;
3、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
三、遵循成功發展經驗支持經濟持續向好高質量發展
1、從當前看,持續釋放流動性,不斷滿足市場需求,同時充分認識到適度積極的CPI預期,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和助推劑,在宏觀調控時應積極引導和管理這一指標;
2、從長遠看,改革稅制、減稅輕負,讓企業輕裝上陣。
四、降低水產行業稅費負擔實現稅收公平
1、建議免征水產養殖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2、建議免征水產品流通環節的增值稅和印花稅,允許農產品收購跨省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主要提出了三個建議:
1、針對風能和光伏發電的間歇性特點,在西部大力建設光伏和風力發電設施并配套建設鋰離子儲能電站,來減少對電網穩定運行的影響,提高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和發電占比;
2、加快推進西電東輸,為新能源汽車提供清潔的電力能源;
3、通過大規模推廣新能源汽車,使之成為分布式儲能設施,與電網智能互動,發揮移峰填谷的作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