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環境對風機質量和可靠性要求高,國外海上風電發展已經近20年的積累,而我國在近兩年開始快速上馬海上大型機組,投資大和成本高、風險大將是制約海上風電開發的主要因素。目前海上風電批量項目集中在大型化10兆瓦機組,而國內這個機型還處于開發沒有運行業績、技術也不成熟,存在風險。以10兆瓦機組開發為例,在產品具有商業價值即產生效益以前,機組開發包括現有設備投入、研發投入、樣機投入和最終的測試等大概投入近2億元。目前,雖然根據支持國家重大技術裝備政策和各省出臺的相應配套政策,按照國家首臺套、省首臺套給予一定比例和標準的保險補貼,但該政策補貼范圍只是針對投入商業運行的項目按比例進行補貼,技術開發過程中的研發費用及樣機投入不在補貼范圍以內。
因此,建議對具備首臺套條件的樣機研制投入費用(含樣機、認證、科研費用、設計、技術引進等)按比例進行財政補貼、提供政策性低息貸款、財政貼息;對首臺套投入商業運行的項目按一定方式按比例進行財政補貼、提供政策性低息貸款、財政貼息;對參與首臺套項目研制的相關方進行財政補貼、給予相關方政策性低息貸款、財政貼息。為產品技術創新,首臺套研制等提供相關場地、資源、技術等便利,加大相關方投入積極性;以財政補貼、補助、貼息方式明確無需繳納所得稅。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