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華電山東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山東公司、大唐山東發電有限公司、華潤電力華東大區、國家電投山東分公司,山東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發電企業:為保障全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規范光伏電站調度運行管理,推進光伏發電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我辦制定了《山東光伏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你們,并就細則實施安排如下,請遵照執行。一、實施范圍。全省并網發電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均納入細則管理,具體結算單元和時間節點執行細則規定。
二、實施步驟。細則實施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自本文印發至2019年5月31日,主要工作內容是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細則學習培訓;第二階段為模擬運行階段,自6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細則規定進行考核、分攤并發布結算情況,但不發生實際資金結算;第三階段為試運行階段,自7月1日開始,按月進行結算。
三、工作要求。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和山東電力交易中心要按照細則規定的考核項目按期完成技術支持系統建設和結算系統功能完善,建立相關工作管理制度,確保細則順利實施。各光伏電站要認真組織開展細則學習與培訓,加強設備運行管理,確保電站安全穩定運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我辦
附件:山東光伏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