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海南省昌江縣人民政府簽署《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海南分中心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共同建設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海南分中心。
按照生態環境部工作部署,中心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要求,以加強我國南部地區輻射環境監測、應急響應及國際合作交流能力建設為目標,在統籌南部地區現有能力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南海及周邊地區應急監測、監督性監測、國家級輻射監測技術研究和海洋輻射環境監測、核安全文化推廣交流、核電對外交流等能力建設,建設南部地區唯一集核與輻射應急指揮、安全監測、國際交流、科研培訓、標準建設以及公共宣傳展覽于一體的綜合型應用基地。
該《框架協議》是在生態環境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簽訂開展全方位戰略合作背景下簽署的,旨在促進提升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綠色發展水平,為海南自貿區建設、推動海南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更加務實高效的合作提供堅強的技術保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