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準東新能源基地規劃建設有關事項的復函》(國能新能〔2015〕414 號)以及新疆昌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準東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區風光電企業競爭優選辦法》,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中標準東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區風光電項目(庭州能源)第二標段一一木壘縣大石頭第二風電場 20 萬千瓦項目,詳見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披露的《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標準東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區風光電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39)。
近日,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新疆昌吉州發展改革委關于中閩(木壘)風電有限公司木壘大石頭200MW風力發電項目核準的批復(昌州發改工〔2018〕131號)。現將該批復的主要核準事項公告如下:
一、為了加快準東至皖南±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配套新能源項目同步外送的進度,同意建設中閩風電木壘大石頭200MW風力發電項目。項目單位為中閩(木壘)風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準東新能源基地昌吉片區木壘縣大石頭第二風電場。
三、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建設200MW風電裝機規模。風電場安裝100臺單機容量2000KW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200MW;新建1座110kV升壓站,通過二回110kV
線路接至擬建的大石頭220kV匯集站實現并網,線路全長7千米;場區道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15.9億元。其中,企業自籌20%,銀行貸款80%。
木壘大石頭200MW風力發電項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6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