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8日聯合發文,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
四部委表示,按照技術上應先進、質量上要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則,適當提高新能源公交車技術指標門檻,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的優質產品。將進一步加強新能源公交車輛生產企業監督管理、產品一致性監管,督促企業注重產品安全性、一致性。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政策。
四部委介紹,從2019年開始,新能源公交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提前預撥部分資金,滿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請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購置補貼的情況下,地方可繼續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補貼支持。落實好新能源公交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車船稅政策。
四部委指出,地方應發揮好中央財政基礎設施獎補政策作用,創新支持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車輛使用需求;應將除公交車外的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集中用于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將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政策,從2020年開始,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持新能源公交車運營。
四部委表示,資金撥付前進行公示,資金撥付后予以公開;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臺;加強審核把關,加大對騙補企業處罰力度,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嚴肅追責。(記者趙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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