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見獲悉,國家能源局5月8日下午將召開會議,商討海上風電政策,可能最終選擇一個較為折中的方案。
這源于上個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風電、光伏相關政策征求意見稿。
2019年4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指出將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光電項目,需要國家補貼的集中式風電項目均需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進行配置。
此文一經發布,引發了關于海上風電的廣泛討論。
2018年5月1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47號),從2019年起新增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按照該通知,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就能鎖定2019年之前的每千瓦時0.85元的上網電價,這催生了去年的海上風電項目“搶核準”浪潮。
但是按照上個月突然發布的征求意見稿,2018年度未通過競爭方式進入國家補貼范圍并確定上網電價的海上風電項目,其核準文件不能作為享受國家補貼的依據。在《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47號)發布之日前獲得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在本次通知發布前未辦齊開工前手續的,均參加競爭配置并通過競爭確定上網電價。
按照這份征求意見稿,去年“搶核準”的大批海上風電項目,或面臨無法享受標桿電價的風險。如果政策最終實行,對于海上風電市場以及一些企業將構成重大打擊。
于是行業內呼吁國家能夠對征求意見稿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今天下午召開的國家能源局會議,就將就此展開討論,最終的政策可能會是一個相對折中的方案。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