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汽車召回是國際慣例,也能對產業發展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起到良好作用。但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數量的不斷上升,也確實值得業內高度重。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質量發展局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4月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共收到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427例,涉及38家生產者的61個車型。其中,電池衰減問題和充電故障占比分別為55%和15%,居投訴量前兩位。制動失靈、異響占比分別為7%;擋位抖動占比5%;底盤故障、動力中斷、通訊故障及其他缺陷的占比均在5%之內。
數據還進一步顯示,在已經發生的召回案例中,涉及新能源汽車的數量為12.3萬輛。其中,受調查影響引發的召回11.6萬輛,占新能源汽車召回總數的94.3%。引發召回的缺陷中,三電系統占比達50%,制動系統占比緊隨其后,占40%。而導致三電系統缺陷的原因中,四成源自設計,六成源自制造;導致制動系統缺陷的均為制造原因。
僅今年上半年,就發生了新能源汽車召回事件5起:1月,特斯拉因高田氣囊問題召回14123輛進口ModelS汽車;同在1月,奇瑞宣布召回8580輛純電動瑞虎3xe;5月,寶馬召回部分進口i3純電動和增程式電動汽車,共計47輛;6月,奧迪宣布因旗下首款量產電動車e-tron的電池組存在著火潛在風險,將在全球召回1644輛e-tron電動車;6月27日,蔚來汽車宣布召回存在自燃風險的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0月19日之間生產的ES8,共計4803臺。
頻繁發生新能源汽車召回事件,對車企來講,不僅會對銷售市場產生影響,還有可能會影響投資方的決策、影響項目融資;但另一方面,車企主動召回,也體現了為用戶負責的態度。不過,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仍屬于新興產業,頻繁發生召回事件,極容易打消消費者的購買信心,對行業發展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