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記者從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制定并印發了《海南省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服務規范(試行)》(簡稱《規范》),進一步規范海南省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2024年起,農村客運車輛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 100%。
全省通客車率91.7%發展相對滯后
記者注意到,這是海南省在農村客運管理服務方面首次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將進一步促進海南省農村客運健康持續發展,改善農民群眾出行條件,對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目前,由于受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等因素影響,海南省部分地區農村客運發展相對滯后,全省現有的2562個建制村,通客車率為91.7%,與國家98.48%的平均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據介紹,海南省部分偏遠地區農村道路還無法滿足車輛通行條件;由于受農村地區人口居住較為分散等因素影響,部分客運線路企業經營積極性不高,從而致使個別鄉鎮到村、村到村的客運班線運力不足,客運班次間隔時間過長,群眾出行體驗無法有效得以滿足;此外部分農村客運在“周末學生回家返校、節假(趕集)日群眾集中出行”等時段,車輛超載、超員等違規經營行為時有發生,安全隱患較為突出。
對此,《規范》要求各市縣堅持“政府主導、安全第一”原則,加大地方財政和政策支持力度,以及擴大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因地制宜發展農村客運,確保“開得通、留得住、可持續”,并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范》明確了海南省農村客運的發展定位。明確農村客運應以適應人民群眾美好出行新期待和新需求為宗旨,以交通扶貧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為主線,遵循安全第一、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運輸服務。
通客車農村兩公里內設一停靠站點
《規范》還適當擴大了農村客運企業經營自主權,明確對實行區域經營的農村客運經營者,在保證基本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可自主確定農村客運班線運力投放(含新增、更新和調配運力)、班次增減(含加班車)和途經站點,報原許可機關備案,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同時,《規范》強調要按步驟加快推進我省農村客運車輛實現清潔能源化,明確自2020年起,農村客運經營者在新增或更換的農村客運車輛時,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遞增20%,2024年起達到100%。
此外,《規范》還強化了農村客運站點在運營管理中的作用。根據部分地區農村客運候車亭規劃、建設不到位等問題,明確要求各市縣在建設候車亭時,其選址要因地制宜,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原則上通客車的建制村兩公里范圍內至少設有一個停靠站點;鼓勵農村客運與城市公交站點有序銜接和融合建設,推進公交停靠站向農村客運車輛開放共享,方便乘客下車換乘。
《規范》要求強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客運發展中的應用,要求各市縣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整合現有資源,統籌推進農村客運出行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農村客運出行的預知化、安全管理的信息化、運輸服務的標準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