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用十五年的煤電上網電價機制,即將作古。
9月26日,李克強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線性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電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
會議強調,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范圍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但明年暫不上浮,特別要確保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同時,居民、農業等民生范疇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
這意味著,此前業界翹首以盼的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將在不久之后正式落地。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也將壽終正寢。從此電價有了相對固定的標志,也有了波動下限。
能見獲取的信息是:不只是明年,2020年和2021年都比較特殊,只讓下幅。
盡管通告中表明只針對煤電,目前暫未影響新能源,但業內人士對能見表示,“如果火電電價都降下來了,未來電網交易電價存在下調的可能。”
對于新能源行業的具體影響,有業內分析人士做過測算——只要下幅幅度在5-10%以內,就會和以前的標桿電價值一致,對新能源平價上網不會有什么影響。
對于煤電來說,短期可能進一步構成壓力,但是中長期來看,落實浮動電價機制,將電價決定權交給市場,還原電力行業消費屬性,火電企業將會擺脫被動接受政府定價的局面,火電企業盈利穩定性將會顯著提升,擺脫強周期特征。
在我國,煤炭目前依然是發電的主力軍。此前煤電行業企業曾大面積虧損,盡管今年有所好轉,但虧損面仍高達50%左右。如今新政策的實施,對電力企業影響幾何?
標桿電價的前世今生
電屬于二次能源,需要由一次能源產生。而火力發電,是電力的主要來源。
由于燃煤發電價格低廉,在發電方式的占比中一直穩居高位。據統計,2017年,我國燃煤發電占全球總量的44.8%,居世界第一,其次是美國。2018年我國電力裝機達到19億千瓦,其中,煤電裝機10.1億千瓦,占比53%;發電量4.45萬億千瓦時,占比64%。
回顧煤炭此前的發展,從2008-2011年,是煤炭行業的鼎盛之時。煤炭價格瘋狂上漲,2008年高點達到1000元/噸。2011年后,全國經濟增長速度下降,煤炭行業迎來寒冬。截至2015年末,煤炭的社會庫存達到3.5億噸,處于產能過剩狀態,在此背景下,煤價瘋狂下跌。
2016年來,為緩解供需矛盾,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動力煤的價格自此水漲船高,造就了一大批“瘋狂攬金”的煤炭企業。
2018年來,動力煤的社會庫存也開始加大,動力煤價格下行,2018年,煤價三次觸底,3月底價格569元/噸,6月中開始597元/噸,12月初至今577元/噸。不得已情況下,電廠主動去庫存,電力企業陷入到虧損的泥潭。
究其原因,煤炭在上游,電力在下游。煤炭與電力高度關聯,且煤炭價格對火電行業的沖擊最為直接。根據媒體報道,今年電煤價格全程高于國家發改委規定的綠色區間,當下供暖季局部地區出現供應吃緊,火電行業的虧損預計數百億。
造成虧損的成因取決于兩方面,煤炭成本和電價。煤炭是決定燃煤發電成本的關鍵因素,價格由市場決定,電價為燃煤發電的經營因素,價格由政府管控。
目前我國的電價體系為:上網電價+輸配電電價+其他=銷售電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國的上網電價主要包括基本電價與電度電價。當前我國正處于電力體制改革過渡期,在此背景下,“上網電價“與”標桿電價“同義。
2004年,國家出臺了關于標桿電價的政策。規定了各地區統一調度范圍內新投產燃煤機組以及部分水電機組的標桿上網電價,成為電力產業關鍵指標之一。
2013年以來,煤電標桿電價共經歷了4次下調、1次上調,每千瓦時凈下調6.34分,并取消各地低于標桿電價的優惠電價、特殊電價。在建立起有效的電力市場并實現發電競價上網前,電價呈現出了極強的政策管制屬性。
201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9 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
名存實亡的煤電聯動
事實上,政府對電價的干預實則是為了“扭虧“深陷泥潭的電力企業。在煤炭價格持續上漲階段,國家實施了“煤電聯動“政策,將二者捆綁為利益共同體。
但是,由于煤炭價格跟隨市場供需變化而隨時波動,煤電聯動機制導致煤價不能及時傳導至電價,形成了長期以來的“市場煤、計劃電”的矛盾,“煤電聯動“也成了名存實亡的概念。
2004年,國家發改委推出《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意見通知》,明確以6個月為周期,在平均煤價波動超過5%時調整電價。
2015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了煤價波動在每噸30-150元之間將啟動聯動機制,并將煤電聯動的周期改為一年,還公布了聯動機制計算公式,以期完善煤價聯動機制。該文件于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然而,新的文件仍然使電價與煤價的聯動受到嚴格限制。例如在2016年煤炭市場價格大幅上漲情況下, 2017年初的電煤價格卻并未隨之作出調整。
當前,我國煤電的戰略定位,正逐步由“主體電源、基礎地位、支撐作用”轉向“基荷電源與調節電源并重”。在此背景之下,從傳統的煤電標桿上網電價轉向以基準電價為主、浮動機制為輔的新電價機制成為了電價發展的新趨勢。
2018年7月,國家發改委發布《全面放開部分重點行業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實施方案》,選取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等4個行業放開發用電計劃,鼓勵市場主體約定建立固定價格、“基準電價+浮動機制”、隨電煤價格、產品價格聯動或隨其他因素調整等多種形式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2018年1月,江西省已先行探路推行“基準電價+浮動機制”,以年用電量40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水泥企業為試點,與發電企業建立“基準電價+浮動機制”的市場化定價機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
電力行業的“新舊交接”
如今,隨著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召開,將“基準電價+浮動機制”取代了線性標桿上網電價機制,并取消了煤電價格聯動,標桿上網電價的改革終于瓜熟蒂落。
電力專家表示:“過往煤電聯動機制是由政府來做調整,且調整周期相對滯后,而即將推行的新機制,雖然‘基準電價’暫時參考煤電標桿電價,但是可以在‘基準電價’基礎上做一定范圍內的浮動,比過往的煤電標桿上網更具靈活性。”
根據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的《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提高電力交易市場化程度。即,經營性電力用戶的發用電計劃原則上全部放開。
這更加意味著,經營性用電、發電,將不再計劃,全面由市場說了算。作為新一輪電改“放開兩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發用電計劃放開的改革也邁出了關鍵一步。
從2017年3月明確“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2018年7月“全面放開煤炭、鋼鐵、有色、建材四大行業用戶發用電計劃”到如今的“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線性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電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可以明顯看到的是,電改正在以“小步快走”的趨勢前進。
總體而言,電價市場化是大勢所趨,取消標桿電價,落實浮動電價機制是電改的必經過程。隨著“煤電聯動”結束它的歷史使命,十余年來煤與電的相互博弈得到終結,“市場煤、計劃電”的結構性矛盾或將迎來根本性改變。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