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部門聯動。聯合婁底市應急管理局等5部門下發《關于進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礦的實施意見》,在關閉煤礦范圍、財政獎補政策、煤礦轉型發展、退出產能置換、保留煤礦高質量發展等方面進一步進行明確,并給予政策支持,明確不安全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與掃黑除惡、反腐倡廉、績效考核掛鉤。
二是加強政策宣貫。日常監督檢查、監察執法等活動中積極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煤礦企業進行政策解讀,引導地方人民政府下定關閉決心、引導煤礦企業主動退出。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8月以來,對擬關閉退出煤礦每月開展一次全覆蓋安全巡查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下井作業,確保擬關閉退出煤礦停產停工到位、駐礦監管到位。
截至11月30日,已明確今年關閉退出煤礦26處,退出產能166萬噸,其中25處已做出關閉決定,24處己封閉井筒,17處己經市、縣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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