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了《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為加強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規范電網設施開放行為,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
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電源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電源項目業主提出的接入申請,或拖延接入系統;
(二)拒絕向電源項目業主提供接入電網須知曉的輸配電網絡的接入位置、可用容量和實際使用容量、出線方式、可用間隔數量和相關技術參數等必要的信息;
(三)對分布式發電等符合國家要求建設的發電設施,除保證電網和設備安全運行的必要技術要求外,接入適用的技術要求高于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規范;
(四)違規收取不合理服務費用;
(五)其他違反電網公平開放的行為。
詳情如下:
關于《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加強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規范電網設施開放行為,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制訂工作,形成了《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公眾可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drc.gov.cn),進入首頁“意見征求”專欄,點擊“關于《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欄目,提出意見建議,將意見建議傳真至010-66023677,或將郵件發送至guotao@nea.gov.cn。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國家能源局
2019年12月6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