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電投集團發布了首份《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這在電力企業中尚屬首次。另外作為該《標準》的配套文件,連同發布了《風險事件案例選編》及《員工紀律及利益沖突守則》。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副司長劉小麗,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原副局長、風險管理專家周放生應邀出席會議。中電投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陸啟洲,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孟振平、李小琳等領導出席了發布會。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標準》共包括了四個主要部分:一是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的基礎;二是框架性要求;三是對主要業務活動及流程的控制要求;四是評價標準和評價辦法。該《標準》是中電投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正式發布,標志著該集團公司風險內控體系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據悉,2006年國資委出臺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標志著我國中央企業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工作正式啟動。從2008年開始,又在中央企業開展了《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編報工作。2008年,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為中國企業建立了內部控制標準。
中電投集團基于對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的高度重視,2008年10月,制定了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中長期規劃,在五大發電集團中率先啟動了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經過近兩年的努力,完成了中電投集團總部和5家試點單位的風險評估及內控評價工作,在電力企業中首次向國資委編報了年度風險管理報告,并初步搭建了全面風險管理及內控體系框架,配備了專職機構和人員,制定了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和標準。《標準》的發布,為中電投集團有效開展風險管理及內控評價,提供了內部操作指引,為全面實施風險管理、促進企業穩步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陸啟洲在發布會上指出,規避風險,減少風險的負面影響,提高風險管控水平,始終是中電投集團推進“三步走”戰略中的一個重大課題和重要任務,并提出了在三種風險情況下不可冒進發展:一是看風險評估后最壞的結果可否接受,不能則不可冒進;二是風險收益是否成比例,不成則不可冒進;三是有沒有有效的應對措施,沒有則不可冒進。他認為,該《標準》作為中電投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方面的綱領性文件,從內部控制規范性對標入手,堅持規范與高效的原則,充分吸收了公司自身優秀管理經驗,有效地把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要素與具體業務有機結合,構建了包括經濟增加值導向在內的量化指標,建立了業務流程控制的目標體系和評價體系,形成了適合公司實際的風險內控標準化模式和運行機制框架,是其建設國際一流能源集團的有效措施。
邵寧則對中電投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該《標準》的發布標志著中電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邁出了扎實一步,這在中央企業中是超前的,對其他央企有著重要的示范意義。
重視和加強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是中央企業發展到現階段,企業能夠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邵寧希望中電投集團在目前已經非常好的工作基礎之上,一方面真正把這套標準落到實處,提高企業的執行力,另一方面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優化流程,充實、完善和細化相關的控制手段和執行規范,以實現更好的風險管理效果、實現更可靠的內部控制目標。以便于在這個特定工作方向上實現好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樣本。
2009年,中電投集團共有五家試點單位啟動了風險內控體系建設,2010年又有三家作為重點推廣單位啟動了該項工作,下一階段該集團公司還將把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推廣到所有單位。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相關資料:
風險是不確定性因素對企業實現經營目標的影響,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是企業為了實現經營目標。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和全體員工按照特定規范和標準要求,識別、評估風險和采取適當控制措施的過程。企業風險管理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以“安全和保險”為特征的風險管理,主要是通過保險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第二階段是以“內部控制和控制純粹風險”為特征的風險管理,主要是對業務管理和流程方面的內部控制提出要求;第三階段是以“風險管理戰略與企業總體發展戰略緊密結合”為特征的全面風險管理。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