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連云港市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根據各企業績效分級水平,采取差異化減排措施,做到“問題精準、時間精準、區位精準、對象精準和措施精準”,實現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努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促進連云港市高質量發展。
市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劉海軍介紹,自2018年以來,連云港市每年開展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編制修訂工作,2020年根據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開展了新一輪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清單修訂工作和企業績效評級申報工作。
據了解,連云港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企業裝備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無組織管控、監測監控水平、排放限值和運輸方式等績效指標,對鋼鐵、石化、鑄造、水泥(含粉磨站、水泥制品)等39個重點行業開展績效評級。經企業自評、縣區初審、市局復核、專家會審,現有1084家涉氣工業企業被納入工業源清單,306家施工工地被納入揚塵源清單,不同排放規模的汽柴油車、燃氣汽車(微型、輕型、中型、重型等)、非道路移動機械被納入移動源清單等。其中B級企業2家、C級企業124家,預警期間根據企業的績效,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則,落實差異化減排。
在具體的執行中,連云港市按照企業環保績效水平,開展績效分級,在滿足連云港市應急減排比例需求的同時,制定差異化減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環保績效水平先進的企業,可以減少或免除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差異化管控。劉海軍介紹,39個重點行業以外的企業,則根據《關于修訂江蘇省秋冬季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大氣辦〔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蘇大氣辦〔2020〕6號),經各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審核,有23家企業、6家建筑、市政工地符合豁免要求,納入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豁免名單。
應急減排措施清單明確了涉氣企業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下的具體應急減排措施,對列入應急管控清單的企業,采取“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的管控措施,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把管控措施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和生產設施,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對治理水平低、污染排放量大的工業企業,優先采取減排措施。當發布預警信息時,連云港市嚴格按照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督促列入重污染應急管控清單的企業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通過應急減排清單的有效實施,連云港市在預警期間取得了污染“削峰”效果,助力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