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印發2021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的通知,詳情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廳),北京市城管委,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推動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我們制定了《2021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1月30日
2021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始終秉承“安全是技術,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責任”的電力安全基本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底線思維、防控重大風險、排查重大隱患、夯實安全基礎,維護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推動新時代能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可靠的電力供應環境,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二、基本目標
杜絕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杜絕重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杜絕大壩垮壩漫壩事故,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努力實現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雙下降。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黨建統領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監管的使命責任與政治擔當。深入落實局黨組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有關工作部署,將黨建工作和電力安全監管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加強派出機構電力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推動電力行業踐行“黨建+安全”,倡導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企業各級黨組織,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和責任意識。
(二)完善法規體系
頒布《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完成原電監會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工作。制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管理辦法》《電力企業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電力安全監管工作考核辦法》及年度考核細則。配合《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出臺,開展網絡安全配套法規建設。
(三)健全工作機制和平臺
將省級能源管理部門納入全國電力安委會,進一步強化齊抓共管機制。建立能源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摸清安全風險底數,強化重大基礎設施風險管控。建立并網電廠涉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和網絡與信息安全聯席會議信息報送制度,強化對系統運行安全和網絡信息安全的非現場監管力度。建立一次能源低位預警和協同處置機制,強化對電力生產一次能源的常規監管。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力度,加大安全生產新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構建可量化的電力安全生產綜合評價體系,實現電力安全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轉變。
(四)謀劃“十四五”電力安全生產工作
精準把握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內在要求,對標對表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編制發布《電力安全生產“十四五”行動計劃》,明確電力安全發展方向和目標,確立重大任務和重點項目。做好行動計劃發布后的任務分解和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按計劃落實。
(五)著力管控電力安全風險
健全“季會周報”電力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構筑系統、設備、人身、大壩安全屏障。開展年度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分析,系統排查電網運行隱患,有效管控電網運行風險,堅決防范大面積停電。推動組建電力系統非常規安全防御重點實驗室,開展極端場景下電力安全防御體系研究。落實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專項行動計劃,管控非常規電力安全風險和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高比例電力電子裝置的安全運行風險。
(六)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監管
加強發電安全監管。健全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標準規范,強化電源并網安全監管。加強重大危險源管控治理力度,引導煤電企業加快實施尿素替代液氨改造。開展大壩安全注冊和第五輪大壩定期檢查,準確評定大壩安全性態。加強華山溝、仁宗海等大壩重大工程缺陷隱患除險加固治理,實現問題隱患閉環管理。
加強電網及網絡安全監管。強化并網電廠涉網安全監管和電力重大設備安全監管,開展重要輸電通道風險隱患排查,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實施風險管控和掛牌督辦。加強對煤礦、機場等重要用戶的用電安全監管。推進電力行業網絡安全仿真驗證環境(靶場)建設,組織開展電力行業網絡安全攻防實戰演練。推進隔離裝置整改。推動北斗在電力行業的應用,加強網絡安全技術交流力度。
加強電力可靠性管理。推進輸變電及可靠性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探索開展光伏發電、風力發電和增量配電網領域可靠性信息統計工作。提升供電可靠性,配合優化電力營商環境。
(七)加強施工安全監管和電力工程質量監督
總結施工安全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工作,發布執法檢查工作情況通報。提高工程安全監管技術水平,推動施工安全和質量監督信息平臺建設和應用。開展反事故措施課題研究,推進電力建設工程標準化建設,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完善工程質量監督技術體系,制修訂水電、核電常規島、海上風力發電等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加強質監機構管理,組織開展質監機構及其工作情況考核。
(八)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專項監管
按照《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務。開展電力應急能力建設情況專項督查,摸清基本情況,找出短板弱項,提升能力水平。開展生產班組安全建設專項監管,推動電力企業聚焦基層,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九)加強電力應急管理
著力提升電力行業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積極推進電力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強化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建設,著力加強市縣級電力應急預案的修編和演練工作,省級政府至少開展一次地市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利用好國家級電力應急基地,加大培訓力度,提升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加快推進國家能源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強化省市區域電力應急能力建設。加強電力安全應急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有效處置電力突發事件。開展電力企業應急能力建設評估工作。扎實做好建黨100周年、全國“兩會”、第四屆上海進博會、成都大運會、北京冬奧會測試賽等重大活動及節假日重要時段的電力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工作。
(十)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貫徹落實《電力安全文化建設指導意見》,豐富安全文化傳播的手段和載體,加大交流力度,指導電力行業加快安全文化體系建設。結合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等活動,厚植安全文化土壤,拓展安全文化影響范圍,夯實安全文化基礎,營造和諧守規的電力安全文化氛圍。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