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已進入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是能源電力行業肩負的新時代使命,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堅持系統觀念,更好統籌發展與安全,是實現能源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新發展階段
對能源電力發展與安全協同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能源安全新戰略指引下,我國電力工業發展已取得了巨大成就。2014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能源供給革命、能源技術革命、能源體制革命以及加強國際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戰略,指引我國電力工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截至2019年我國電源裝機容量超過20億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8.4億千瓦,總發電裝機、新能源裝機和發電量都居世界第一,電網規模持續擴大,35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長度194萬千米,35千伏及以上公用變設備容量約65億千伏安,已建成全球電壓等級最高、資源配置能力強的特大型電網。
進入新發展階段,能源電力行業肩負新時代使命,需要堅持系統觀念、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新發展階段我國經濟仍將維持中高速增長態勢,相應能源電力需求還將大幅增加,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給保障是能源電力行業發展的首要任務。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會上,代表我國向世界作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鄭重承諾,這對我國能源電力行業加快清潔低碳轉型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能源電力需求持續增長、清潔低碳轉型加速推進的當前形勢下,應用系統思維,以深化機制改革為抓手,推動實現我國能源電力轉型發展與供給安全的統籌協同是當務之急。
我國能源電力發展與安全協同
仍面臨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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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能源電力發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局部地區供需矛盾較為突出。2020年12月部分省區出現了高峰限電情況,其中湖南最大電力缺口近400萬千瓦,最大日電量缺口近2000萬千瓦時,直接原因是工業生產快速恢復拉動用電增長,遭遇極寒天氣進一步增加用電負荷,而電力供給能力受限。深入分析來看,當前既存在電力需求持續增長背景下有效供給能力不足,也有產業鏈上下游銜接不暢等問題,在當前電力體制改革持續深化過程中,相關能源電力規劃及供需預警機制、產業鏈上下游市場及價格傳導機制、新增電力投資激勵機制都還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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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能源資源稟賦條件等制約,我國能源電力清潔低碳轉型發展面臨挑戰。我國能源資源具有“富煤、貧油、少氣”的特征,長期以來煤炭在能源消費中占據主導地位,2019年我國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57.7%,火電裝機占發電總裝機比重達59.2%,火電發電量占比更是達到72.3%。進入新發展階段后,我國經濟將保持中高速增長,相應能源電力需求仍將較快增長,預計2035年、2050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需求將達到11.6萬億千瓦時、14.1萬億千瓦時,為滿足能源清潔低碳轉型要求,預計風電、太陽能發電合計裝機容量占比屆時將達到55%、72%,新能源將在能源供給結構中逐步占據主導地位,也將給能源供給成本控制和供給安全保障帶來嚴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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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能源電力轉型發展與安全供給協同機制仍不完善。有序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是推動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的重要抓手,但目前以定額補貼為主的扶持政策還存在難以確定合理補貼標準、補貼政策反饋調整周期長等不足,在引導新能源有序發展方面仍有政策優化空間。另外,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出力具有隨機性和波動性,需要與傳統電源協同運行才能保證可靠供電,但由于缺乏相應利益協同機制,傳統電源參與系統調節動力不足,導致一方面出現棄風、棄光,另一方面傳統化石能源發電廠因發電量不足而運營困難。
推動我國能源電力轉型發展
與安全供給統籌協同的建議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要實現能源電力清潔低碳轉型與安全可靠供給的統籌協同,關鍵在于發揮有為政府作用,堅持系統觀念做好頂層設計、規劃引導,著力構建有效市場,通過深化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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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能源治理體系,加強頂層設計、強化規劃目標引導。完善能源治理體系關鍵在于進一步發揮有為政府作用,包括做好改革制度頂層設計、加強規劃目標引導、強化市場監管等放管服工作,具體資源配置權力應交給市場,通過構建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有效市場去引導能源電力供需資源優化配置。頂層設計既包括改革方案、市場體系規則設計,也涵蓋發展規劃目標的科學設定。考慮系統消納成本后,新能源相對傳統電源短期內仍不具備經濟優勢,新能源發展過慢無法按期實現碳減排目標,發展過快則會增加社會整體用能成本甚至影響用能安全。因此,需要按照既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結合社會承載能力、行業基礎條件等,科學合理地設定細分階段調控指標,平穩推進能源電力清潔低碳轉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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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場環境下的電源投資激勵機制,確保中長期電力供給安全。在市場化改革背景下,發電投資收益取決于電力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水平,廢止火電等標桿價格機制也意味著原計劃定價模式下的電源投資激勵機制已然失效,需要建構配套市場化改革需要的供給保障機制。在競爭電力市場中,主要由邊際成本決定出清價格,將難免導致發電主體前期固定投資無法完全回收。因此,在市場化改革背景下,應結合不同電源類型,采用政府授權合約、容量補貼等方式,或者通過建設容量市場,給投資主體提供較為穩定的收益預期,以有效激勵新增電源投資,保障中長期電力供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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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完善新能源與傳統電源利益共享、協同運營機制。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出力具有隨機性,在能發電時可以替代傳統電源進行供電,但不能保障持續穩定供電。伴隨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傳統電源已由原來的主力電源逐步向調節電源轉變。新形勢下角色定位的改變,導致傳統電源主要依賴發電量獲取收益的運營模式難以為繼,需要改革創新機制,以發現和補償傳統電源的調節作用價值。順應新能源快速發展需要,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將能通過市場方式充分發現調節資源價值,以價格信號激發市場主體主動參與系統調節,挖掘系統調節潛力,實現各類發電資源的利益共享和協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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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區域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改革跨省區輸電價格機制,促進能源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我國能源電力需求和資源分布很不均衡,在更大范圍內進行資源優化配置是現實國情需要。依托緊密聯系多省區的區域物理電網基礎,加快建設區域統一電力市場,是打破省級行政區劃壁壘,促進能源電力資源整體優化配置,充分釋放市場紅利的關鍵。另外,目前南方區域西電東送等跨省區輸電價格還多采用單一電量制,對跨省區電力交易、消納形成類似“關稅”影響。配合區域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實行跨省區輸電一體化定價,將跨省區輸電工程初始固定投資及運營成本等單獨核算后,按協商原則分攤并納入各省區輸配電服務價格統一進行征收,將有助于消除跨省區交易價格壁壘,實現更大范圍內的能源電力資源整體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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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綠色電力證書市場或其他市場化機制,促進新能源激勵相容發展。綠色電力證書是針對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核發的電子證書,在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基礎上,建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市場,可以發揮市場價格信號“無形之手”的調節作用,當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供給超出或低于配額調控目標時,證書價格將相應下降或上升,進而影響市場主體投資收益預期和相應投資行為。通過建立綠色電力證書市場或其他市場化機制,既有助于以市場方式實現能源轉型背景下的經濟供給,也能實現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供給規模的自動調節,避免新能源發展過快或過慢,兼顧能源電力清潔低碳轉型發展需要,也避免形成過度補貼壓力和系統消納壓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