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生態環境消息:生態環境部公布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弄虛作假查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安徽兩例。
通報還表揚了安徽省環境監察局、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生態環境分局、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生態環境分局。
一、安徽滁州德輪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案
2019年7月17日,安徽省環境監察局聯合滁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定遠縣環境監察大隊對德輪橡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違規將自動監測設備停爐判定條件煙氣氧含量下限值調整為15%(相關標準和設備程序要求該值為19%)。定遠縣環境監測站對鍋爐水膜除塵池循環液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pH值為2.77,循環液不符合有關技術指標,達不到脫硫效果。滁州市環境監測站對鍋爐煙氣進行執法監測,結果顯示燃煤鍋爐廢氣出口的二氧化硫瞬時最大濃度為850mg/m3,平均濃度為801mg/m3,分別超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規定限值1.12倍和1倍。7月18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自動監測設備工控機經過人為設置,致使傳輸至生態環境部門自動監控系統平臺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均低于1mg/m3,與實際排放的污染物濃度嚴重不符。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滁州市定遠縣生態環境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和《安徽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對該公司處罰款200萬元。鑒于該公司行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生態環境部門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提起公訴,定遠縣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該公司動力車間主任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二、安徽阜陽鼎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案
2020年4月26日,安徽省環境監察局、阜陽市環境監察支隊和潁東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阜陽鼎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煙氣自動監測設備煙塵儀接受鏡片上貼有黑色絕緣膠布。執法人員調閱該公司自動監控歷史數據發現,工控機界面顯示4月26日12時36分前,顆粒物濃度自動監測數據(實測值)始終保持在2.0mg/m3以下,12時37分為7.56 mg/m3,12時38分后始終保持在13mg/m3以上。經調查,確定該公司為逃避監管干擾自動監測設備而故意粘貼黑色絕緣膠布,并于檢查當日12時36分將其揭除,導致自動監測數據失真。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阜陽市潁東區生態環境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停產整治,并處罰款1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拘留10日。
通報特別指出,對安徽省環境監察局、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生態環境分局、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生態環境分局等在辦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現提出表揚。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認真學習借鑒有關經驗做法,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提高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弄虛作假環境違法犯罪案件辦理效率和質量。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