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打造“以國內大循環為主、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新發展格局是以創造和擴大內需為戰略基點,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暢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構建涵蓋國內產業分工體系、國內科技創新、國內要素市場和國內市場自我良性循環的新經濟體系。同時,“雙循環”新發展戰略是更高水平的開放戰略,充分體現了法制化、規范化和國際化要求,能有效吸納世界先進要素,形成互利共贏利益共同體關系。抓緊構建新發展格局是我國在十四五、十五五時期一項重要戰略任務。我國大概率將在2030年左右將完成對美國的超越(據世界銀行估計在2035年),成為全球第一大經濟體,在此之前,我國應該初步建立起“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理清“雙循環”對電力系統的主要訴求,對于準確把握我國電力系統不同發展階段主要矛盾,更好發揮電力對經濟社會的支撐保障作用意義重大。
1、從電力角度看新發展格局
一是拉動內需,刺激消費是內循環的“主牽引力”,這要求電費支出對市場主體和家庭的壓力不能太大。形成這一牽引力需要提高和保持高就業率,確保市場主體可運轉,讓企業擁有健康可持續的現金流,改善資產負債表,提高企業生存能力。這要求電費支出在市場主體營運成本的占比要合理,即電費支出不能太高,電價水平不能過快增長。對于居民家庭而言,盡量降低家庭生活成本,確保電價水平不能太高,電費支出占比也不能太大,提高居民消費能力。
二是繼續向全球提供大量價格相對較低、符合國際“碳標準”的貨物貿易品。這是國際產業鏈和供應鏈分工的要求,也是外循環的“主推動力”。這要求我國制造業的電費支出在總成本中的比例不能太高,電價不能過快增長。同時,在國際碳關稅或碳邊境調節機制、綠色金融的作用下,我國制造企業將越來越重視ESG評價標準,更加注意全供應鏈的“綠色”程度,也更愿意為綠色能源支付高價格,提高企業“碳信用”和美譽度。
三是新發展格局強調高質量發展,即要突出技術創新、要素自由流動和發展效率高,電力系統大有可為。電力系統具有豐富的數據資源,對行業周期、產業鏈上下游供需和市場景氣等方面有重要預測預警價值,對于產業政策制定、市場調控和資源匹配都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四是數字信息時代的電力系統成為“基礎設施之基礎設施”,用電成本對經濟社會總成影響大。電力系統的發展成本除了少部分因為沒有疏導渠道成為沉沒成本外,更多的是要通過電費形式向各類用戶回收,從而轉化為社會經濟發展成本。(1)信息通信基礎設施運行(包括5G基站、數據中心等)都需要大量消耗電能,經濟社會活動中電力電子裝置、智能終端大量滲透也同樣需要大量消耗電能。(2)交通出行的電氣化水平不斷提高,電動汽車與相應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需要大量部署。此時,電力系統成為數字信息時代的“基礎設施之基礎設施”,電力系統的發展成本將通過電能替代和電氣化程度的加快與加深,分攤到社會各個子系統或方方面面,廣泛而又快速。
2、新發展格局下的用電訴求呈現“雙循環”差異化特點
(1)“內循環”部分電能,對低電價剛性需求強,對“碳中和”或綠電需求相對較弱。價格不能過快增長,電費支出在成本中占比不能過快增加,以保障市場主體生存為主要任務。這部分電能主要包括城鄉居民用電、第三產業用電、第一產用電等,大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30%-35%。這部分電能中的第三產業部分用電,處于ESG評價,會強調供應鏈綠色電能比例,甚至會采用“碳中和”標準,但只要企業沒有高份額對外貿易或對綠色金融有強烈需求的話,就不大愿意增加此部分的成本。
(2)“外循環”部分電能,對低電價、對“碳中和”或綠電的需求都很強烈。電能在制造業的成本構成占比非常關鍵,我國出口量世界占比大的貨物制品多具有高載能的特點,電價相對較低對保持出口品市場競爭力至關重要,特別是在新冠疫情后世界產業鏈、供應鏈重新調整,實體產業回歸發達國家加快的背景下,中國產品的替代品增加,電價高低尤為重要。同時,歐盟及美國正在積極通過碳國稅、碳邊境調節機制重新調整市場準入和貿易規則,因此,企業將更加重視ESG評價,產品的“碳足跡”或企業“碳信譽”將具有現金和金融價值的標的物,備受制造業企業的關注和重視。十四五時期,此部分電量的全社會用電量占比在40%-50%左右。考慮到基于碳定價及其相應機制的國際貿易政策調整需要一個過程,中美歐三方博弈將會持續一段時期,加之疫情后全球產業鏈和供應鏈恢復還需要一個時期,綜合判斷可知,十四五時期,保證我國制造業企業相對較低電價是主要趨勢;在十五五時期,出口的產品需要考慮碳定價的影響,因此,需要兼顧用電的較低價格與企業對“碳中和”或綠電的需求(基于對沖碳定價的目的)。
綜上,新發展格局下“內循環”和“外循環”對用電有差異化訴求,重點體現在“內循環”在十四五時期是以較低的用電成本為主要訴求,之后,隨著市場主體對ESG評價的關注和重視,會逐漸增減對綠色電能或“碳中和”的需求。“外循環”與國際貿易政策或大環境緊密相關,即與基于“碳”的國際貿易規則緊密相關。因此,十四五時期確保低電價是內循環與外循環的共同訴求;十五五時期內循環和外循環都將更加重視綠電使用或生產全過程的碳中和,碳定價的影響日益凸顯,追求用電成本與碳中和成本共同作用的“電碳成本”最低將成為重要趨勢。
3、體會與建議
(1)全球碳減排大勢已經形成,圍繞二氧化碳排放的國際規則正在建立。近期,荷蘭地方法院對殼牌公司減排發展戰略的裁決,以及近些年國際大型油氣公司轉型發展清潔能源、傳統產油國大量拋售石油資源、歐盟準備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等,都證明了新能源時代的到來,各方都在積極布局。可以預見,未來圍繞“二氧化碳”的經濟競爭、產業競爭和國家發展競爭將會日益激烈。
(2)我國應未雨綢繆,加快建立適應我國新發展格局的碳市場和碳規則。二氧化碳除了作為一種化石能源燃燒產物外,將越來越具有金融和資產屬性。我國應加強對碳定價、國際貿易中“碳規則”的跟蹤與研究,建立與國際碳規則相匹配的碳市場及相關機制。同時,協同發展我國碳市場與電力市場,促進能源結構清潔化、低碳化發展的同時,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提高能效,提高綠色生產水平。
(3)重視我國能源電力系統轉型發展的成本問題,特別是在建立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過程中的成本問題,筆者認為,至少應加強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重視通過技術創新和設施升級,提高現有電力基礎設施的使用效率,特別是特高壓輸電通道、配電網的效率。
二是重視系統靈活性、調節性資源價值挖掘,包括存量火電資產的靈活性改造、需求側響應、抽蓄電站建設等。
三是重視存量電力資產盤活,特別是股權類盤活措施,如REITs等,通過激活存量價值,擴大融資渠道,減少融資成本,降低電力發展成本。
四是鼓勵源網荷儲一體化和綜合智慧能源等新型用電模式,通過數字化、智能化、綜合化、協同化方式提高能效。
五是探索高載能產業與新能源協同發展新模式,在資源和土地等條件允許情況下,允許高載能項目配套新能源自備電廠,提高其產品的“綠色”水平。
六是深化電力改革,加強壟斷業務的成本監審,為社會資本放心進入電力市場化業務鋪好路、搭好橋,鼓勵以混改模式開展電力新業態和新業務。
七是鼓勵通過技術創新(特別是數字化組合技術等)、管理創新,提高企業運營效率,降低“跑冒滴漏”,減少電能損耗,提高源網荷儲整體協調性和高效性。
八是研究提高電力市場與碳市場的協同性,促進市場主體從關注用電成本向關注“電碳成本”轉變,鼓勵居民自覺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提高綠色發展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