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都過去一年多了,市場多收的電費還能退回來,而且現在電價也降下來了。”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多個農貿市場商戶的賬戶上收到數額不等的一筆錢。
電費為什么要退呢?事情要追溯到兩個月前,新吳區紀委監委督查組對轄區某農貿市場進行日常疫情督查時,有商戶向督查組反映,該農貿市場管理方電價收費偏高。
“疫情期間,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電價優惠政策,電價為什么還沒有降下來?”督查組意識到,群眾反映的問題背后,可能存在惠民政策不落地的問題,于是對發現的這一問題線索及時上報區紀委監委。
在確定農貿市場管理方由街道辦事處全額出資成立,屬于監督范圍后,該區紀委監委迅速行動,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該農貿市場2020年1月以來電費收取情況進行重點核查,通過調取收繳費記錄、實地走訪商戶,發現該農貿市場將一般工商業用電每度電0.67元違規加價至0.87元,每度電多收取了2毛錢,僅2020年以來就多收取240余戶商戶電費近18萬元,隨即對該農貿市場負責人許某展開談話。
“你知道疫情期間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優惠政策嗎?”調查組問道。
“我知道的,我們現在電費就是按照優惠政策收取的,疫情之前我們按照每度電1元收取,現在是每度電0.87元,已經降了很多了。”許某回答說。
“你們繳納給供電部門每度電是多少錢?”調查組追問道。
“這個我不太清楚,都是會計去辦的。”許某有些支支吾吾。
“你們收取商戶每度電0.87元,繳納給供電部門是每度電0.67元,這中間為什么會有2毛錢的差價?”調查組出示了該農貿市場收取商戶電費的收據和向供電部門繳納電費的發票。
“我們向供電部門是實繳,而向商戶都是預收,到時候會多退少補統一結算的。”許某繼續狡辯說。
“2020年以來,你們都是每月向商戶按時收取,而且你們公司賬戶上電費差價入賬近18萬元,為什么至今還不多退少補?”證據面前,許某如實交代了違規收取電費的行為。多收的電費都存在公司賬戶,用來支付公司經營的部分費用。最終,許某因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工作紀律,導致群眾利益受損,受到黨內警告和政務警告處分,多收電費退還市場商戶。
針對發現的類似問題,新吳區紀委監委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農貿市場轉供電加價收費問題專項治理,對18個農貿市場開展“拉網式”排查,共發現問題線索8件,立案6人,問責5人,追回加價多收電費160余萬元,并督促將多收電費及時返還市場商戶。
責任編輯: 江曉蓓